新春走基层|仪陇法院打响甲辰龙年执行攻坚“第一枪”
2024-02-21 10:46:29 | 来源:仪陇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新年始,万象新。2024年2月18日,复工首日,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满电”开工、起步冲刺,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作出强制拘留决定,打响了甲辰龙年执行攻坚的“第一枪”。

  案件一

  2023年3月,罗某与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仪陇法院,仪陇法院一审判决邹某向罗某返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邹某不服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中院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裁判文书生效后,邹某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罗某遂向仪陇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了邹某,但邹某声称没钱不还,消极应对。

  复工首日,执行干警多方寻找核实线索,终于找到邹某。邹某见到执行干警后,先是与执行干警“打太极”,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后知道执行干警要拘传他时,以暴力抗拒执行。最终,执行干警与法警全力配合,成功将邹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其耐心劝说、释法明理,但邹某仍然固执表示无钱偿还,拒绝履行。鉴于此,仪陇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

  案件二

  张某与杨某、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仪陇法院,仪陇法院判决杨某、王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仪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干警向杨某、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杨某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执行干警线上线下查控也没有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复工首日,执行干警收到线索,被执行人杨某在某处看房,遂立即赶往该地将杨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是杨某仍然表示无法偿还,故仪陇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日的措施。

  案件一日不结,执行永不停歇。新的一年,仪陇法院将继续砥砺奋发、求真务实,以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守住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