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除夕前夕,工资到手!超千万元工资发到百余名农民工手中
2024-02-09 10:10: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硕
 

  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下午1点半,石景山区某办公楼内,楼道里坐着的多位农民工兄弟看到穿着制服的法官走过来,纷纷起身向法官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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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感谢法官了!我马上就给家里人打电话说钱发到手了!”电工刘师傅激动的向执行法官张芳道谢。

  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的代理人为张法官竖起大拇指并送上锦旗,“我当了30多年律师,千万元的案款,48小时内到账,这是头一次,感受到了朝阳速度!”。

  “这是我们作为法官应该做的!我们都想让咱农民工兄弟尽快领到钱,回家过个安心年、团圆年!”张芳法官微笑着说,“今天您看到的是我个人,背后其实是朝阳法院多个部门同志通力协作的成果。”

  2015年,某开发公司将住宅小区的装修工程分包给某建设公司,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同年10月某建设公司进场施工,竣工验收后,由于工程相关资质出现问题,某开发公司拖欠某建设公司工程款1000余万元。

  某建设公司考虑到两公司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没有立即提起民事诉讼,但因资金周转遇困,几年后还是将某开发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涉及的工程款数额大、施工内容繁杂,案件承办法官宋学亮先后组织了四次庭审,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2024年1月庭审结束后,某建设公司代理人向宋法官提交了一份书面材料写到“宋法官,我们公司152名工人等着这钱回家过年呢!”。

  想到这么多工人的期盼,每个工人背后还有一个个翘首以盼家庭,宋学亮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充分耐心释法答疑,逐条逐项指导拟订调解条款,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某开发公司支付某建设公司工程款1140余万元。

  为确保春节前兑现权益,某建设公司随即申请执行,并向立案法官表明了执行款发还的用途和百余农民工的急迫需求。立案法官了解到背景情况,按照朝阳法院涉民生保障案件工作机制,开启绿色通道,迅速加急办理。

  “关涉百余位农民工工资,这案子咱们得抓紧扣划,今天上午就去银行!”2月7日一早,张芳法官与助理作为银行当天的“001号”顾客,顺利将某开发公司账户内资金扣划到法院账户。大额资金发还,按规定需要审批,张芳法官在返回的路上一边准备审批手续,一边给院里负责案款发还的财务人员留言:此案是涉民生案件,请依据案款发还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障申请人及早领取案款。张芳法官随即拨通了申请人的电话:“最快明天,钱就可以到公司账户,当天你们就可以给工人们发钱了,让工人兄弟们别着急了!”

  2月8号早8:10,1140余万元案款如期发放到某建设公司账户,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发还还不到48小时。

  张芳法官得知款项到位后给某建设公司代理人打电话,并叮嘱要尽快给百余名农民工发工资。代理人拍着胸脯保证说:“张法官您放心,我们下午就组织工人们来领钱。您要是还不放心,可以来公司见证!”

  放下电话,张芳法官还是放心不下,下午14点她来到了某建设公司位于石景山的办公地点。代理人激动地说道“我们知道这过程多复杂,本来都不抱希望了,真是没想到春节前就能案结事了,不仅如此还把工程款都送到工友手中!”随后,某建设公司向百余位工人发放了工资。

  民生案件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直以来,朝阳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妥善办理追索农民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的要求,发挥立审执协调联动作用,进一步畅通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一体化”绿色通道,完善“源头识别、调判结合、集中执行”的一体化、全流程案件办理机制。特别在岁末年初,聚焦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设工程领域企业涉诉案件,再向前一步,源头平复矛盾,实质化解纠纷,以“公正和效率”增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