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彤向执行法官赠送的画。
▲大兴区法院与区妇联共建的执行探视场地——“伴视家园”。王文 摄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信里写道:“尊敬的执行员叔叔们,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与帮助,你们的话语让我感到温暖,你们的制服让我感到安全……”信里还附了一幅画,画的是一名戴红领巾的小女孩向执行法官敬礼。这是一名叫彤彤的7岁小女孩给执行法官写来的感谢信。
“法官叔叔,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彤彤泪眼婆娑地对执行法官哭诉道。不久前,彤彤的父母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判决彤彤由母亲抚养,父亲可每月在固定时间探望。判决生效后,因彤彤跟随母亲生活,其母亲未依判决配合探视,彤彤父亲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耐心询问孩子:“彤彤,你想不想爸爸来看你啊?”孩子怯怯地答道:“我想和妈妈住在一起,但是我希望爸爸可以经常来看我。”
孩子母亲表示,孩子因为执行的事情产生了心理压力,总是郁郁寡欢不爱说话,希望法官考虑到上述情况可以暂缓执行。
据了解,彤彤父母因个人性格、生活习惯、育儿理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矛盾,后双方因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探视的问题,矛盾进一步加深。
法官在了解案件背景及双方诉求后,发现当事人并非不愿意配合探视,而是在探视时缺乏沟通,以及对子女心理方面的认知不足,导致矛盾逐渐加深。
实践当中,探望权纠纷时常发生,多是由于夫妻在离异时就已经矛盾重重,离异后无法心平气和地协商子女的探望问题而产生的。加上探望权主体、客体、内容及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探望权案件执行的难度比较大。
为打破困境,大兴区法院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与区妇联能动联合,建立“一轴多翼”家事执行对接机制,以“法院+”的方式合力化解矛盾。
“探视有场地”,对彤彤这样的未成年人,在区妇联开设“伴视家园”,“伴视家园”内有明亮的大落地窗,摆放整齐的低矮桌椅和各种各样的玩具,整个环境和谐温馨,能更好为像彤彤这样的儿童提供一个与父母见面的场所,彤彤在这里能更容易诉说自己的心声,在做好探视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照顾未成年人情绪和感受,也能缓和当事人间的情绪,有利于矛盾的最终化解,真正实现“以法护人、以情暖人”的效果。
“疏导有人员”,为保护像彤彤一样的被探视儿童的健康成长,“伴视家园”创新引入心理咨询师疏导服务,将心理咨询与矛盾化解工作相融合,建立“找症结—配药方—解心病”的有效化解模式,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寻找当事人的突破口,以解开心结化解积怨,既突出执行的“刚性”法律威严,又不失“柔性”情感关怀。
“化解有力量”,加强综合素质的执行人才培养,由擅长调解、心理学等方面的法官专职执行,全程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注重案件办结与矛盾解决、情感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将调解贯穿执行全过程。由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及双方诉求,发掘隐藏在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用心感受当事人所思所虑,与当事人建立信任,抽丝剥茧寻找矛盾症结,调解中做到情理法兼顾。
在经过两次探视后,孩子欣然接受了爸爸的探视,妈妈也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判决,事后,申请执行人为表示感谢特意送来锦旗,孩子特意写了信表示感谢。
近年来,大兴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人才高地特色,创新探索符合未成年人执行工作机制,引入社会化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协助执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婚姻家事纠纷的疏导化解,扩大家事纠纷化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