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变劝诫为开导 三日内执结抚养费
2024-02-09 09:45: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揭鸿鹏 甘兆扬
2月8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将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与执工作紧密结合,三日内执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同时帮助双方提升对家庭教育的理解和认知,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据悉,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两人分手,女儿跟随王某生活。由于分手后郑某一直未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王某在催讨无果后起诉郑某,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郑某按年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判决生效后,郑某拒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部门依法核算,郑某总计拖欠抚养费1.6万余元。
为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行团队受案后一方面立即冻结郑某的银行账户;一方面耐心对郑某进行教育劝诫,劝导其以保障女儿健康成长为重。经深入交谈,执行法官敏锐发现,郑某拒付抚养费并非由于经济原因,而是因女儿探视、教育、生活等方面与申请人王某存在较大分歧。厘清矛盾点后,执行法官迅速改变思路,连续对王某和郑某进行开导,积极组织双方展开良性互动。
在沟通中,执行法官结合该院多起真实案例及执行经验,向王某和郑某宣教家庭教育知识,认真阐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同时根据双方分歧,从最大限度呵护女儿身心健康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经过针对性开导,双方的情绪得到有效疏解,并对女儿的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随后,郑某于8日全额付清执行款并承诺今后将按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该案从受案到执结仅耗时三日。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