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执行案件必须入户调查
2024-02-07 09:11: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冰
近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法官前往辖区被执行人家中核实案件情况,通过房屋承租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生活和工作状况,研判执行案件的下一步走向。
在申请执行人何某申请执行盛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盛某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款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规避执行,且网络查控其名下没有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其位于农村的房屋被承租人开设超市,执行干警抓住这一线索,及时赶到超市内进行调查核实。该院要求,执行法官在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相结合情况下,所有执行案件要实地到被执行人家中、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等与被执行人财产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的场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