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持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纵深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跨越一甲子,“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在坚持中焕发生机,在发展中发扬光大。我们要持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纵深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党的领导,打造特色解纷机制。要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工作思路,积极破解党建、多元解纷“两张皮”问题,大力推进“党建+解纷”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二者相互促进、同频共振。要以擦亮党建品牌为主线,以创建人民调解员党支部、诉源治理党员先锋队为抓手,以创新诉源治理工作站、人民法院普法团等为平台,切实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效能,通过激发党组织内生动力,推动诉源治理提质增效。要强化协调联动,努力锻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联动解纷工作格局,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通过明确工作重点、划分部门职责、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将多元解纷机制纳入社会治理整体工程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借力借势”,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到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中来,形成齐抓共管、联建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要规范司法行为,要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就必须紧盯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作风不实不严等问题缺口,坚持分类指导、靶向整治、治建并举,多管齐下整治顽瘴痼疾,涵养司法队伍清风正气。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代表委员旁听重点疑难案件调解、庭审等方式,确保化解流程合规合法合理,从制度上扎牢篱笆,防止“人情案”“拉偏架”。
坚持司法为民,健全解纷服务体系。要实现重心下沉,秉承“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防为主,下好先手棋。要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从“阅卷式办案”到“沉浸式办案”,深入田间地头、屋场坝上,充分运用实地勘察、促膝谈心、“微服私访”等马锡五审判方式,让诉讼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个老百姓心中,真正实现就地消化、溯本清源、事了人和。要坚持端口前移,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平台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作用,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根据性质提前进行“筛选识别”,属于行业调解范围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交给相关行业诉源治理工作站,由工作人员先行组织调解,尽量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形成“少讼”乃至“无讼”的法治良序。要助力质效提升,汲取民间智慧,拓宽调解主体,丰富“调解菜单”。同时,对涉众涉稳、大批量同类型案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设立立案预警机制,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后及时通知审管办,由审管办组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制定类案裁判标准,经审判委员会确认后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确保类案同判,保障司法公正。
强化智慧赋能,创新数字解纷路径。要推动解纷服务便捷化,充分利用诉讼服务大厅、诉源治理工作站等多元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登记立案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解纷服务。案件受理后,采取问卷点选的方式采集案情,自动生成格式化起诉状,有效解决群众诉讼能力不足、往来奔波等问题。同时,通过将案件受理条件、诉调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受理部门、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清单式”一次性告知;根据矛盾类型现场提供“量身定制”解纷方案;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采取主动上门“把脉问诊”等方式,实现矛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推进矛盾化解智能化,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法院建设,发挥大数据赋能效应,推广立案、保全、证据提交、诉讼进度查询、缴退费、在线监督等多项远程线上业务;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其应用贯穿于分流、调解、确认、诉调对接全过程,进一步优化信息共联共享;将线上音频视频远程调解与线下面对面调解相结合、道交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鉴定推送功能相连通,满足当事人不同需求,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要实现诉调对接专业化,建立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线上指导机制,组建诉源治理微信群,调解员针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在线留言、即时互动等方式从法院获取专业法律指导。调解成功后,通过“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即时执行”调审执一条龙通道,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迅速兑现为“真金白银”。同时,整合调解速裁团队,配齐配强速裁审判力量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调裁一体工作机制,对诉前无法达成调解的简易民商事案件进行精准识别、快速审理,实现诉调无缝对接,让人民群众在快速实现的正义中感受司法的温度。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