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诉源治理做深做实
2023-11-02 10:31: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小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多部门协同、公众广泛参与、数字化支撑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大格局。强外部协同、优内部管理,建多层次递进式多元解纷体系,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一、依靠党委领导,构建全链条多元解纷大格局

  主动融入,用制度保障格局构建。依靠县委,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县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将两个法官团队入驻县社会治理中心,常态化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涉金融、物业、水产品领域等17个诉源治理工作文件,不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汇报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每月报送各乡镇涉诉量,由县委政法委定期向全县乡镇发送《诉源治理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考评细则,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属地治理。

  多方配合,聚合力推进多元解纷。建立县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多方配合、多元解纷格局,推动司法局提高调解员“以奖代补”经费,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选拔、培育全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实、配强县、镇、村三级调解员队伍,保障多元解纷队伍力量。调解员入驻县镇两级社会治理中心,负责登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理中心加强日常管理运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参与调解指导,合力推进多元解纷有效开展。

  二、完善协同机制,建立多层次递进式解纷体系

  协同治理,“类型化”纠纷集中化解。积极联动相关主管部门设立物业、职保、金融、“蟹港”“企业法治港湾”“生态保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13个特设共享法庭,实现类型化纠纷集中化解。将共享法庭延伸至纠纷源头,主动“踏进”并破解“纠纷源”,通过“疗未病”“治已病”“防再病”,有效推进类型化纠纷源头治理。

  引导分流,“诉前调”纠纷委派调解。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调”,收案登记后将“诉前调案件”委派给县社会治理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不再进行诉讼立案,需要申请司法确认的,即时进行审查;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则依法登记立案。通过引导“诉前调”,将有调解意愿的纠纷分流进入非讼程序解决,有效降低诉讼收案数。

  三、优化流程管理,推动全环节多角度案源治理

  示范裁判,涉众型纠纷参照调解。针对涉众型案件,由立案庭做好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判,选取几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先行诉讼立案,引导其他当事人向基层组织申请调解或等候立案。将示范诉讼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及时依法作出裁判,裁判结果以“公告张贴”等方式予以公开。等候立案或者尚未起诉的涉案纠纷参照示范裁判通过“诉前调”或自行协调方式处理,有效避免大量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

  繁简分流,“快”“精”分道降低程序比。积极推进大民商运行,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简案团队,院机关民商线设为繁案团队,实行简案“简审”“速办”、繁案“精审”“细办”。立案庭接收起诉材料后进行初审,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难以调解的,由简案团队办理,剩余案件流转至繁案团队进行精细化办理。“简案快办”过滤院机关90%以上民商事案件,提升整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降低发回重审、申请再审比例,避免出现“一案多程序”现象。2021年以来一审服判息诉率均达95%以上。

  执前督促,自动履行促执源治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诚信履行工作室”,由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担任督促员,负责生效裁判的执前督促履行工作。督促员通过询问债权人及联系审理法官了解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债务、财产等情况,筛选出可督促履行案件,向可督促案件债权人、债务人分别送达《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催告书》,协调双方当即履行或分期履行。债务人自动履行完毕,可由承办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执前督促工作促使执行案件层层过滤消化,有效控制执行案件增量。

  (作者单位: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