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结合”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再发展的思考
2024-01-21 08:59: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汤啸天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必须始终根植中国基层法治实践,坚持面对线上与线下两个方面,坚持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与时俱进,进一步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任务已经落到了我们的肩上。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揭示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历史经验,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在深入学习“枫桥经验”中,我们也应当思考:过去和如今枫桥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发展“枫桥经验”?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要注重与“两个结合”相融合

  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时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笔者认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含义深刻的新概括,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使命。

  “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技术催生了新的事物,矛盾类型也呈现多因、多果、多样态,增加了化解的难度。例如,如何就地解决“网购”发生的纠纷、物业管理中的纠纷、预付卡引发的纠纷等,都需要在继承“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的预防和化解方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必须始终根植中国基层法治实践,坚持面对线上与线下两个方面,坚持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这一重大论断,精辟阐述了“两个结合”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也为“枫桥经验”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然来自西方和东方,但都是实践的产物,都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积淀的人类文明、提炼的思想精髓,有其相同、相通、相契之处。当然,我们今天已经不可能再继续沿用古代的法律条文来治理社会,但是,古代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公平正义观念、价值追求以及对规律性的认识依然是宝贵的财富。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刻变化前所未有,提出了大量亟待我们作出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任务空前繁重。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去射新时代中国基层治理之“的”,在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中注入新时代观念更新、技术进步的新元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都应当在发展“枫桥经验”中再放光芒。

  二、正确理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构建有效、便捷、合理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实现对各类纠纷的有效预防、高效处置,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笔者认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包括“预防和化解”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既要讲多元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更要讲全方位预防社会矛盾高发,二者不能偏废。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必须通过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深层次问题,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出“治未病”、早治病的作用。

  “枫桥经验”不仅是一种矛盾纠纷解决经验,更重要的,也是一种推动中国独特历史、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与现代法治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相融相通的实践经验,是一种植根于本土文化的中国现代法治体系建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更是一种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法治文化的成功经验。例如,“枫桥经验”在具体方法上有多种形态,体现了多元力量的整合。“枫桥经验”所要建立的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仅是多元纠纷处理,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枫桥经验”更具有预防性的特点,更为积极主动地处理基层矛盾与纠纷,更具能动性与主动性。

  保证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工作重心从矛盾化解、事后处置前移至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上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建设中,最能体现党和政府人民性的当数社会建设。社会领域发展好了,能确保人民群众分享国家发展的成果,各领域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发展,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有人认为,化解纠纷是有标准、可量化的,预防社会矛盾的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辛辛苦苦做了却很难见到成效。其实,预防社会矛盾的机制建设也是可以客观评价的。以下“四个减”也许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评价标准:

  一是减少,是指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社会矛盾的发生具有客观性,但又不是绝对不可避免的。

  二是减小,是指减小已经发生的社会矛盾对社会正常生活的影响程度,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社会矛盾的蔓延。

  三是减弱,是指减弱矛盾双方的对抗程度,避免矛盾的激化。

  四是减量,是指减低矛盾发生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总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三、学习“枫桥经验”必须“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

  南朝齐武帝永明年间,廷尉孔稚珪曾奏曰,“臣闻匠万物者以绳墨为正,驭大国者以法理为本”。“以绳墨为正”对应“以法理为本”,比喻的规矩或法度,基本含义就是当今所说的以法律为准绳,从而体现“以法治国”的理念。中华法系将法理奉为治国理政之“本”,还提出了诸多维系社会秩序的原则和方法,涉及宗法、礼治、王道等多个维度,包含民本、仁爱、公平、和合等多重价值,为古代中国社会的稳定创造了良好基础。法理不仅是治理国家的依据,也是教化人心的凭借,我们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必须不忘源于中华法系的本来,认真汲取历史的精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已有百年。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第一天起,我们就面临着如何“洋为中用”的挑战。随着历史的演进,如今马克思主义已经成为中国历史、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同样,如何在全球竞争的实践中正确处理“洋为中用”的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探索。我们既要防止闭关锁国或“食洋不化”,也要防止历史虚无主义或“食古不化”。“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面向未来,不忘本来、吸收外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前人、学习外人才能更好创新。推进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目的是开辟未来。当今,科技革命的蓬勃发展使整个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社会由此进入了长辈反过来向晚辈学习的“后喻文化”时期。世界已经是“地球村”,拥有全球的视野和未来的眼光,才能站到科技发展的前沿。“枫桥经验”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国经验,在当下和未来的发展中也一定会遇到如何处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矛盾与纠纷。例如,运用预付卡敛财的常见手段是以“大幅度优惠”为诱饵,电信诈骗常用花言巧语“打亲情牌”,网上购物会遇到不良商家“懵人”,都是发展“枫桥经验”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新课题。60年来,“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如今,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基层治理也正在从“治理”向“智治”转变,“枫桥经验”如何在智能化治理中展开新的篇章也是我们必然要担当的时代使命。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