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给了原告一个拥抱
2024-01-16 10:27: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民事审判并非只有对与错、黑与白,在审理民事纠纷的“考卷”上,除了判断题,还有选择题、填空题、论述题……法官办案如同“执笔作答”,运用法理、情理、道理,把考卷写满。当事人是评卷人,能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则是他们的评判标准。回顾8年的审判工作经历,有一起起名誉权纠纷案让我记忆深刻。

  “你们必须马上处理,我妈都60多岁了,无辜承受这种骂名,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谁能负责?”一天上午,结束一场庭审后,我在法庭立案窗口见到了阿明,前来提交诉讼材料的他,火急火燎。

  我不动声色地翻看阿明提交的材料,发现他要起诉的是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主要证据是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纠纷起因是与阿明同村的阿思在全村微信群发消息称,阿明母亲耕种阿思家撂荒的土地后,据为己有。阿明看到后立刻回应,要求让阿思用事实说话。几经来回,双方在微信群对骂起来。阿明代表其母亲两次发出声明,要求阿思“限期真诚道歉,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经过一番询问,我得知双方在微信群的“骂战”已经从线上转移至线下,一传十、十传百,已成为十里八乡的“八卦头条”,给阿明母亲带来了无尽烦恼。

  “我专程从外省赶回来处理这件事,阿思必须赔礼道歉,还要为我母亲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2000元。”阿明怒气冲冲地说。

  安抚劝导阿明离开之后,我心里泛起一阵嘀咕:名誉权侵权的核心是行为具有违法性。根据聊天记录,阿思的言论并不包含侮辱性言辞,因此,阿思的言论是否有事实依据,成为办理该案的关键。

  带着疑问,我与阿思取得了联系。

  “我是听村里人说阿明母亲想霸占我们家的土地,气不过才在微信群说了这件事。阿明不依不饶、恶语攻击,我也是受害者。”阿思满腹委屈地说。显然,对于听说而来的言论,阿思未尽到合理的核实义务,就发布到微信群,真实性未得到确认。而这些言论不断扩散,对阿明母亲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一边向阿思释明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一边了解她对调解的态度,最后阿思表示:“我愿意在微信群赔礼道歉,但要降低赔偿数额。”

  当我把阿思的答复向阿明转达时,他不仅不同意降低赔偿数额,还提出了新的诉求:“我妈要求阿思在村里明显位置张贴道歉信”。阿思对此表示不同意。

  调解工作一时受阻,我决定对案件进行适度地“冷处理”。一周后,我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子再做一次调解,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参与调解。在调解现场,法官释法、村干部析理、村民说情,阿思不禁低下头来,承认了自己的过错。阿明母亲本就是一个淳朴、善良的老人,感受到阿思真诚悔过的态度后,怒气也逐渐消散。我便“趁热打铁”,引导双方进行协商:“阿思,你和阿明母亲说一说你的态度,大家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阿姆,对不起,我不懂事,伤害了您!”阿思鼓起勇气,上前抱住阿明母亲,连连道歉。阿明母亲对突如其来的拥抱感到不知所措,随即轻轻拍着阿思的肩膀安慰她。“法官,这件事过去了。”心情平复后,阿明母亲当场提出撤诉申请。

  看着双方从互生怨怼到冰释前嫌,在场的所有人都动容了。当地村干部用手机定格双方握手言和的画面,发布到全村微信群,村民们纷纷点赞。

  “谢谢韦法官,感谢你公平公正处理,消除了了我妈的心结……”返程途中,我收到阿明发来的短信,内心的担忧消散殆尽,轻松地舒了一口气。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办案感悟

  作之不止,慎终如始。司法审判工作千条万线,办理形形色色的案件,目的是为化解矛盾纠纷寻找一个公平公正、恰如其分的解题良策。把纠纷消下去、让群众笑起来,这正是我矢志不渝的初心与追求。

  (讲述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义圩人民法庭庭长 韦益万)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