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撑腰”,给家长“补课”
——覃塘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2024-01-09 14:37: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思文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对履行监护职责不当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告陈某与被告覃某离婚纠纷一案,陈某与覃某双方作为小彬的监护人,常有发生肢体冲突、相互谩骂等行为,发生矛盾后离家外出务工,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主办法官通过走访社区、派出所,了解到小彬因父母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产生不安的情绪,导致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厌学行为。

  基于本案实际情况,主办法官认为,陈某与覃某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方面有所欠缺,与孩子的陪伴、沟通不够,忽视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未能充分尽到父母的职责。为了引导陈某和覃某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主办法官在判决准允离婚的同时,针对本案情况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义务履行人陈某、覃某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责令二人妥善处理夫妻矛盾,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让孩子感受父母的关爱。

  该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是覃塘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司法实践。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人生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的课堂。引导家长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地,对于指引家长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