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公正判决暖民心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2024-01-05 10:35:21
 

  中国法院网讯(韦祎)“真没想到能打赢这场官司,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事情终于得到解决了,太谢谢你们了!”2023年12月29日,两名当事人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将一面“维护法律权威 执法公正顺民意”的锦旗,送给法官卢晨。

  原来,这两名当事人是一起请求撤销行政处罚案件原告,其二人房屋位于临桂区某市场二楼,于1996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006年左右,原告在原有建筑上加建一层砖混结构房屋、一间砖混结构厕所、一个铁皮钢架棚,且使用多年。2007年,原临桂县某局对原告作出《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涉案建筑。

  2023年1月16日,桂林市临桂区某某局对二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15天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同时,对违法建筑处以整体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六的罚款。在作出处罚后,原告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上一级行政机关认定程序违法,但未撤销该处罚。原告认为,该处罚不合理不公正,严重损害了其相关权益,遂起诉至临桂区人民法院。

  收到该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卢晨第一时间熟悉案情,克服案件时间久远、需要收集的材料较多等多种困难,抓住争议焦点。经审理查明,原临桂县某局于2007年对原告作出《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案最终未实际执行,导致涉案建筑存续至今已达十余年;且在该市场二楼小区的住户中,大部分均有加建行为,且已有部分住户领取了房屋产权证;行政机关对加盖建筑物进行处罚但未予执行的行为,导致原告对加盖建筑物作为房屋整体结构进行使用长达十余年,现直接要求限期拆除,势必会影响房屋主体结构、邻居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最后法院作出撤销桂林市临桂区某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相应上一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判决。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办案精神十分感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今后,临桂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