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受伤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矛盾
2024-01-15 15:38: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军立 刘晓辉
 

  近日,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干警和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2022年4月,河南省开封市齐某承揽高邑某建陶公司生产车间房顶维修工程,雇佣赞皇县范某帮工,范某在更换房顶彩钢瓦时发生事故摔伤住院。双方因为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自行协商未果后,范某一纸诉状将齐某告到高邑法院,要求依法判令被告齐某支付其人身损害赔偿金10万元。

  高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当事双方同意,将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由特邀调解员李国勤负责调解。李国勤发现本案的调解难度非常大,一是双方当事人都不是本地人,被告齐某远在河南开封,原告范某也在几十里外的赞皇县,无法当面调解。被告齐某年近七十,不太会使用微信,只能通过电话联系,而且齐某听力有些障碍,加之口音不同,语言交流存在严重障碍。二是当事双方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原来不认识,没有任何交情可言,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的理,根本没有回旋余地,很难谈拢。三是在调解期间,被告齐某身体不好,数次患病住院,给调解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

  然而,李国勤没有气馁,经过多次联系,对案情有了更全面详细的了解,并从复杂的矛盾纠纷中理出头绪,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然后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原告范某伤情较为复杂,先后两次住院手术,治疗时间跨度较大,导致双方在住院天数认定、误工补贴标准以及相关补偿项目的计算方式上,都存在较大分歧。为使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李国勤查询了有关法律条款和大量的案例,并积极向法官和法官助理请教,力求使调解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赔偿标准更加合情合理。

  经过反复沟通,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元旦期间,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齐某赔付原告范某4万元,双方约定了分期给付的具体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一桩十分棘手的异地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原告范某激动地说:“感谢高邑法院一心为百姓着想,为农民工主持公平正义,解决了我的大难题!”被告齐某也表示,法院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使他很受感动,没有开庭审理便使本案得到化解,省去了他许多麻烦,也维护了他的个人信誉,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