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桂雨)年关将至,仍然存在着一些财产线索在外地、被执行人无法联系、长期难以执行的“骨头案”。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小组,收集整理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等信息,集中规划执行路线,通过实地找、实地查、实地看的方式,克服空间距离障碍,为异地案件执行“跑出结果”。
行动小组途经大田、永春、晋江等地,逐案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选择中午饭点、晚上下班在家等时间上门突击。仍然未找到被执行人的,通过邻居、小区物业、开发商、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等多种渠道,千方百计了解被执行人动态,争取联系到当事人解决问题。
不接电话不配合,为保房产签承诺
2021年11月,被执行人池某向某银行借款6.8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借款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池某无力还款。2023年5月,在三元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每月还款6千元直至还清所有款项的调解协议。2023年9月,因池某仍未履行,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三元法院依法查封了池某在大田的房产,但池某一直不接电话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赶到池某房产所在地,通过其邻居联系到池某家人,在家人告知下池某得知干警已到自己家门口才肯现身。
看到屋内满墙的奖状,执行干警和池某唠起了家常。“小朋友成绩很不错嘛,不还款的话银行可是要卖你的房子,希望你为孩子考虑也不要走到这一步。”池某一脸苦恼,坦言除了银行的借款还欠了其他人很多钱,现在没有钱还款。执行干警见状劝解池某还钱也有分轻重缓急,现在法院已经查封了房子,不把银行的钱先还上的话房子就要被依法拍卖。池某闻言立即表示一定要保住房子,请求法院再给一段时间凑钱。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池某配合签订了腾房承诺,执行干警表示可以允许池某一家继续居住到拍卖成交后。考虑到池某的现状,出于善意文明执行,执行干警答应帮助协调池某和银行达成和解,为池某换取时间缓解其经济压力。
四处奔波查人无果,敏锐执行终获成效
2018年,郑某向罗某借款12万元用于经营生意,而后未按期归还。2021年11月,法院判决郑某应支付12万元本金利息。2023年8月,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和罗某都没办法联系到郑某,仅查询到郑某名下有一个车位,故依法查封了该车位。
执行干警前往郑某住所地永春开展查人找物。“我们村没有姓郑的,都是姓刘的。”“我在这里十几年了,我们厂没有叫这个名字的人。”执行干警到达永春后,在郑某居住地和附近水泥厂询问郑某下落均未果。执行干警找到郑某名下车位开发商,却被开发商告知郑某的车位只交了预付款,没有交尾款,且永春法院已经判决解除合同返还车位了,开发商出示了永春法院判决书。查人无果,连车位也要返还给开发商,难道此行白跑了?执行干警查看判决书时敏锐地发现,解除合同后开发商要把车位预付款退还给郑某。执行干警立即要求开发商把预付款退到三元法院账户以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开发商配合法院办理了退款手续,执行干警亦依法解除了对该车位的查封,多处奔波终获成效。
在行动小组周边问、上门跑、现场查的努力下,执行干警通过释法说理、人情感化、法律威慑、亲属联络、就地通报等方式,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7处、张贴腾房公告3份、签订腾房承诺2份、扣划被执行人车位预付款一笔,极大地推进了异地案件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