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李浩昕)婚恋纠纷“案小事不小”,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近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过付十万元彩礼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周某、王某经媒人撮合,按农村风俗订婚,订婚时周某给付王某十万余元彩礼。由于当事人双方缺乏了解,又在订立婚约后分别外出打工,逐渐发现双方无结婚共同生活的可能,便解除了婚约。后来,周某向王某追要彩礼。由于当事人双方对返还的数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诉至法院。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判决王某返还周某彩礼十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林忠良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的特殊性,本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联系当事人双方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在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后,双方当事人仍意见不一、僵持不下。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决定再次约谈当事人及双方父母,首先对双方没能走到一起表示遗憾,同时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父母做思想工作,引导其体谅申请执行人周某家的实际情况,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释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及父母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心平气和地依法解决问题,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
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工作,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父母最终同意返还彩礼,申请人周某也对返还彩礼的数额予以了部分减免。于是,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当场将十万元彩礼款过付完毕。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成功执结,当事人双方放下不悦,化干戈为玉帛,各自追寻新生活。
“家和万事兴,家固社会稳。”该院执行局局长柏勇表示,下一步,临清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扎实开展“小案不小办”活动,不断探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执行新模式,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专业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