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增量,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执源治理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打造“案外化解+执前和解+执前督促”工作模式,构建执源治理新格局,执行质效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一梯队,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60件,执结1374件,执行结案率94.11%。其中涉优化营商环境的两项考核指标,分别为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执行到位率42.79%,总考核得分99.9分,“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案外纠纷并案化解“减增量”
“他跟我要钱,门儿都没有,判了也没用,我还要起诉他呢!”在康保县执行局,被执行人阿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
原来,2023年2月,张某与阿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赔偿纠纷,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阿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阿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过了解案件事实,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阿某负主要责任,张某是次要责任,现在是张某起诉阿某。
而气愤的阿某,当即在法院表示,之前是因为自己没有时间,现在腾出时间要准备起诉张某。
针对这种情况,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味地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而是多次通过电话和面对面沟通,把当事人双方凑在一块,谈一谈,聊一聊,真正把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彻底化解。经过执行法官3天的努力,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阿某一次性给付张某6万元。
“执源治理就是后端的诉源治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部分矛盾纠纷通过诉讼进入到执行后,却无法在这一过程中兑现权益,这些矛盾纠纷在司法的角度上就是没有彻底解决,如果不考虑相关联案件的情况,可能产生一系列因执行案件引发的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赵成斌说道。
据了解,为了打击阻碍、拖延执行而虚假提起执行异议、复议、监督申请的问题,康保法院执行局组织骨干力量将辨明和打击虚假申请作为重要方向,让案子及时顺利执行。
据统计,截止10月份,该院梳理发现诸如上述裹挟其他纠纷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达441件,通过案外纠纷并案化解,促成执前和解、撤回执行申请296件,成效明显。
全面推行执行和解“减存量”
在执行领域,康保法院结合个案的特殊情况,通过做好执行和解工作,解决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其他案件。
2023年8月11日,法院审理了一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张某诉宋某返还婚内财产,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宋某返还原告张某8万元。
宋某到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张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经调查并未发现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了解到张某与宋某仍有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就名下的车库所有权有争议,已经在法院立案起诉。
“车库当时是我妈出的钱,你凭什么要!”
“我告诉你,咱俩离婚是你有错在先,钱、车库你一样都别想要,你休想!”
因双方矛盾较为突出,执行法官反复安慰双方情绪,避免矛盾升级,又针对双方涉案纠纷提出通过执行和解将诉讼中的纠纷和执行案件一起解决的思路,后经过法官多次协调,张某和宋某最终同意并结束双方纠纷,达成执行和解。车库折价双方平分,宋某给张某4.5万元,车库归于张某。
通过执行和解,将诉讼中的纠纷在执行程序中一起调解,从而彻底消除纠纷隐患,既能维护社会稳定,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
“执源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下一步,我们准备成立执前和解室,返聘退休优秀执行干警担任执前调解员,负责案件和解工作,接待有履行意愿的当事人,对前来咨询或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迅速组织执前和解。”执行局局长刘为介绍道。
该院执行局对于主动履行的当事人,为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帮助修复个人信用,优化营商环境。
执行和解一劳永逸,真正做到案件事了,今年以来,康保法院执行案件和解217件,同比增加3.6%。
前置送达一书一函“促履行”
康保法院针对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调解案件,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同向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通知书》和《失信警示函》,通过提前告知执行程序的方式及危害,积极提醒、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有效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依法强制倒逼自动履行的全面提升,实现执行案件的源头减量。
2023年4月5日,甲公司通过竞买购得一处土地,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到后,乙公司仍想在该土地上经营,但甲公司表示不再续签合同。
后甲公司就该纠纷诉至法院,7月21日,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搬离该土地。但是乙公司不愿搬离并且又在该土地上加盖建筑物,甲公司申请法院拆除该建筑物并强制乙公司搬离。
法官通过走访和实地调查了解案件发生的根源,原来案件发生之前两人就因土地竞买而发生矛盾,案件发生后乙公司私自盖房更加剧了双方矛盾,法官多次与乙公司沟通并责令其腾退,乙公司拒绝配合且不断增加腾退难度,并且试图通过举报信访,阻止执行。
“我们搬不了,我们前期盖的房子怎么办,你们法院要是硬来,我就去上头告你们去。”乙公司负责人刘某很不配合法院的工作。
执行法官一边着手准备强制腾退,一边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同时单就此案补发《自动履行通知书》和《失信警示函》对乙公司分析案件的严重性,帮助分析症结所在,通过法理与情理的释明,乙公司为维护诚信经营的形象,最终同意主动搬离腾房,不再争取地上建筑的权益,而甲公司也不再收取该期间乙公司的使用费。这起长达十年的骨头案件圆满执结。
“我们在践行能动司法的时候,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杜绝无底线无原则的能动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司法服务”。执行指挥中心主任侯彩红说道。
自从采取将督促执行工作前移至审判阶段以及判后执前,引导债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措施后,康保法院已督促履行192件,而这仅仅是4个月的量,履行成功量接近上一年度全年履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