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华在撰写判决书。
朱康华通过数字法庭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朱康华(右二)走访山村村民。
有人说,人生最快乐的,莫过于做自己热爱的事,然后在其中实现自我价值。
有人问朱康华,作为刑事法官,他想要实现的自我价值是什么?他的回答是,答案就藏在他审结的1000多起刑事案件之中。
短短几天的采访,浓缩了朱康华22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的经历。一段段耐心细致、情节翔实的讲述,还原了他办案时的心路历程,让人真切感受到他对情理法融合的坚守,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厚积落叶听雨声,此身已近桃花源。”朱康华的刑事审判履职路,概莫如是。
他有一颗“仁者之心”
朱康华出生在浙江省仙居县朱溪镇的一个小山村,山高路陡,尽管经济并不发达,但风景优美,民风淳朴。
1980年夏,朱康华被毒蛇咬伤,在床上躺了半年多,错失高考机会,家人打算让他去新疆跟师傅学做油漆。
朱康华就读中学的陈校长得知此事,不希望他就这样失去上学的机会,便上门耐心做其父母的工作。在校长的劝说下,朱康华再次踏上了求学之路。
回忆起复读的时光,最令朱康华难忘的是那段30多公里、要走7个多小时的蜿蜒山路,以及秋深时山路两旁的如火红枫。
朱康华说,追寻知识的过程就如同这条从家到学校的山路,虽然艰辛,却有美好相伴。
经过充实努力的一年,朱康华如愿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可喜悦的情绪还没散去,愁绪便接踵而至。因为家里很穷,拿不出钱买车票,怎么去远在温州的学校成了一道难题。
好在有一群热心肠的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了20元,塞给朱康华,并且主动提出不需要归还。
带着家乡人民的温暖和支持,朱康华一路前行、一路成长。善良、感恩的品质在乡土的孕育下生根发芽。成为刑事法官后,他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也秉承着一颗仁者之心,对老百姓多一分理解,办案更添几分司法温度。
回忆起2018年10月发生的一起由强制拆迁引发的刑事自诉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媛娇说:“当时案件根据审理情况已经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但朱康华依旧多次为村民奔波,努力与相关部门沟通,起初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结案后他还要费时费力去协调?”
朱康华毫不犹豫地给出答案:“老百姓走投无路了,我们总要给他一个说法。”回答的背后,是朱康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以及他的一颗仁者之心。
最后,当事人得到合理的行政赔偿。张媛娇也从朱康华身上,对审判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朱康华深知,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也要把司法的温度留在人民群众的身边。
2017年至2018年间,某公司从事非法网络放贷活动,导致近9万人受害,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达260余人,还包括一部分大学生。
2019年7月,该系列案一审判决后,其中一部分案件的相关被告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家属多次集体上访。
朱康华负责审理该套路贷系列案件中的陈某等17人上诉案,通过前期阅卷、庭审调查,他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发现此案前期处理存在一个关键问题:机械司法,导致罪刑不相适应。
“有没有详细了解26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他们如何进入犯罪团伙等情况?”
“该犯罪团伙隐瞒真相,通过网络招聘平台招聘大、中专学生工作,邀请专家上课,对员工洗脑,使这些人误入歧途。此情节一审处理时是否已经注意?”
“一审对百余名学生身份的被告人均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只考虑犯罪情节,却忽略犯罪主体主观恶性程度这一关键因素。”朱康华抽丝剥茧地分析。
被告人中,一名来自山西的“95后”大学生任某引起了朱康华的注意。
通过调查了解,朱康华得知任某在大学时期曾任学生会某部部长、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等职务,还获得过“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看似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怎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我是通过正规的招聘渠道到公司上班的,从没想过这个公司竟是‘套路贷’!”任某在庭上痛哭。
“这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程度不深的表现。”综合全案情况,朱康华认为,犯罪团伙利用正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一般人缺乏辨别能力,极易受骗成为“共犯”。
在朱康华的据理力争下,终使该系列案得到纠正:二审审理的案件得以改判,已生效的案件提起审判监督,未诉的案件部分不诉。涉案时间不到3个月,获利不到2万元的71名大学生被改判缓刑,被告人家属的上访也因此得到平息。
朱康华的处理兼顾了法理和情理,体现了法者仁心,他的努力带来了大家满意的结局,也收获了颇多称赞。
“我们的刑事法官也要有一颗仁者之心。朱康华办理套路贷系列案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值得全院干警学习。”时任台州中院主要领导在当年全院干警总结大会上专门表扬朱康华,认为这个案子办得好。
在台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陈茜眼中,朱康华既是一名严肃的刑事法官,也是一位有人情味的暖男。
“去年春节期间,一名被告人的妻子穿着一双破烂不堪的塑料拖鞋来找他。那时天气正冷,朱康华发现后,当即找女同事借来一双合脚的保暖鞋,给她穿上。”陈茜说。
再想起这起案件,朱康华依然有些动容。“为了争取老公判个缓刑,她几乎是卖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凑了10多万元赔偿金,我和受害人都看到其中还有毛票、硬币。”
同情、无奈,经历过苦难的朱康华更能感同身受当事人面临的困境,职责之下依法依规办理的同时,他觉得自己可以更柔和一些,尽力促成相对圆满的结局。
他耐心去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至诚至善的沟通下,最后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案件得以改判缓刑。
他有一双“火眼金睛”
“这起疑难复杂案件,如何向前推进?”2013年4月,在审理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上诉案中,朱康华认真地查阅在案证据,查找各类材料、文件,努力尝试发现破题的切入点。
两名被告人为涉案村两委负责人,该村出于集体利益需要对农业用地进行处理,在完成前期农转用及相应批建程序后,因无力缴纳相关费用,经村两委、全体村民表决通过后向社会公开拍卖,涉案项目18间屋基被转让给外村人。
一审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各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4万元。
两名被告人的行为究竟该不该被认定为犯罪?
一方面,结合刑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及此前同类案件处理情况来看,此类行为达到定罪标准,应当被认定为犯罪。但另一方面,站在被告人的角度,这是为集体谋利益的无奈之举,若是被认定为犯罪,很有可能对农村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罪与非罪的困惑,不断萦绕在朱康华的心头。
这时候,一份纲领性文件打开了他的思路。
案件审理过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一份重要决定。决定指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要价。
“这是今后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国家相关部门会系统安排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配套措施,比如修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朱康华深入分析当时形势,经过慎重和成熟的考虑之后,他决定遵循内心的法律良知,迈出勇敢且创新的一步,准备改判两名被告人无罪。
之后,此案经台州中院审委会讨论,最终同意朱康华的意见:此案不宜按犯罪论处。
“在当时的情势下,为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在不违反村镇规则和改变基本农田情况下,没有必要动用刑事手段,来惩罚此类土地使用权转让违规案件。”台州中院刑一庭庭长朱坚认为,朱康华的“火眼金睛”看得准,他的这一判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性意义。2013年以后,浙江省同类案件几乎再没有进行刑事处罚。
对每一起案件,朱康华都认真对待、一视同仁,多年以来,他始终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扛在肩上。面对错综复杂的大案难案,朱康华凭借他的“火眼金睛”,不断寻找“破局点”。
2020年,朱康华一审办理了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
诈骗团伙以“点赞赚钱”为幌子,共计骗取人民币3.3亿余元,全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达几千人,被害人达200万人,数量均为当年网络诈骗案件全国之最。
“公司提供的网络APP平台有足够的小额任务、高额任务和各种网络技能教学,供各会员兼职赚钱和学习技能。”庭上,主犯孙某拒不认罪。
“那好,我问你,缴费的会员通过兼职任务获得的收入有多少?回本的又有多少?”朱康华的发问直击关键,让孙某哑口无言。
充满底气的提问背后,源自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充分详尽的调查,以及一双具备敏锐洞察力的“火眼金睛”。
在校期间,朱康华学习的是财会专业,于是他利用曾经的专业知识,从法官变身“会计”,将各项“任务”数据分类整理,再耐心、细致地制表作表、统计汇总。
整整两天的“会计”工作结束,准确的结果出来了:所有缴费会员通过兼职任务获得的收入不足人民币900万元,收回本的人数仅占缴费会员人数的0.2%。
“在此情形下,不允许会员退费,还不断提高提现门槛,同时让推广人员继续吸收会员缴纳会员费之行为,足以认定其以招聘网络兼职之名行诈骗之实。”朱康华在判决书中写道。
最终,被告人孙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孙某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朱康华认为,工作做得实做得细,庞大复杂的案件才能删繁就简,才能用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撑判决。
他是一根“定海神针”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22载,朱康华并不觉得漫长,因为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因为一份发自内心的热爱。岁月经年,朱康华已从曾经的“刑事小白”成为了刑庭的“定海神针”,他的刻苦和努力也影响了身边一位又一位同事。
曾与朱康华在同一合议庭搭档两年的法官陈茜说:“自己办案遇到难题时,就会想如果我是朱老师,会如何解决?然后,我会努力像他一样,沉下心去‘磨’去‘啃’。”
今年8月,朱康华秉承一贯的求真精神,办结了一个发回重审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并向当地政府发出了一份“重磅”司法建议书。
2021年4月,某环保公司造粒车间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35.9万元。在某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显示,秦某等人的行为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一审法院据此对秦某定罪。但秦某不服,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公司未消除消防隐患才是导致火灾产生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
这一观点是否可信?谁该对这起火灾负主要责任?
朱康华一如既往地认真钻研案件疑点,仔细研判在案证据,并听取各方意见,随后敏锐地发现,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作为定罪依据并不充分。
为了更加准确把握案情,作出公正的结论,朱康华多次前往现场,走访相关部门,还向相关消防工作人员了解、咨询专业知识。权责划分一点点明晰起来。
“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可能存在放纵罪犯、骗保、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综合全案情况,朱康华将案件发回重审,还将涉案公司中其他人员的犯罪线索移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并向当地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希望加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管理审核力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朱老师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他有着刻苦钻研法律业务的劲头,有几十年丰富的办案经验,还有十分宽广的知识面,确实值得我们年轻人好好学习。可以说,他像一根‘定海神针’。”陈茜这样评价朱康华。
台州中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朱仁跃谈到朱康华的办案风格,也是竖起大拇指点赞:“他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发表合议意见总能直指要点,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多年法庭耕耘,智慧如香暗凝;多年勇敢担当,何惧雨雪风霜!
2020年夏秋之际,朱康华与同事合作办结了台州中院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审案件。
公安机关卷宗共计234本,记载了被告人尹某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实施开设赌场、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2亿余元。
任务重、审限紧,该如何破题解题?
收到移送材料后,朱康华与合议庭成员抓紧时间阅卷,光是阅卷笔录就写了40余万字。
庭审整整进行了三天,每天开庭时长均超过10小时。庭审后,朱康华顾不上休息,加班加点撰写审理报告,与合议庭合议后,最终形成一份近4.5万字的判决书。
“这个案子是我审判生涯中办得最艰难最辛苦的一件,是靠红牛饮料补气提神坚持下来。”朱康华调侃道。
3年后的今天,该案合议庭成员之一张媛娇仍清晰记得当时的点点滴滴。“案卷堆起来有好几米高,很多证据需要逐一核实,庭审时也没有时间午休……有时候觉得快坚持不下去了,一看朱老师还在‘卷’,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先离开?”
大案在前,朱康华这份以身作则、担当作为的品质,让合议庭成员钦佩不已,在这根“定海神针”的主持下,案件有序向前推进。
通过朱康华和同事的合作及努力,正义终得伸张:台州中院决定对被告人尹某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510万元。
红日西沉,秋风叹蝉,岁月聆听他的热爱与追求。
法治之下,灯火祥和,众人见证他的努力和坚守。
蓦然回首,落叶厚积,然后可以期待着雨声来临。
严守“宽严相济” 传播法治温度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践行到审判工作中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也要把司法的温度留在人民群众的身边。同时,应该有“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的较真精神,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的案件,只有不忘初心,心中装着老百姓,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决。
寸心如丹 以仁待人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应怀有一颗关爱弱者之心,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守护神。”这是朱康华写在工作笔记本扉页中的一句话。
在22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为什么朱康华能坚持做到对当事人多一分耐心与理解?
也许是因为那段艰苦的成长经历,让朱康华更能体会人们在面临困境时的无助。又或者是出于对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当,促使他不愿放弃任何一个疑点难点。
在朱康华审结的1000多起刑事案件里,他仔细钻研罪与非罪的界限,为审判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提供了新的思路;帮助数十名受骗进入套路贷公司的大学生挣脱囹圄;他奋力攻克大案要案,顺利办结台州中院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审案件;将波及200万名被害人的诈骗团伙绳之以法;他用专业超越专业,变身“会计师”,计算出准确的数据作为判案依据,了解消防知识,对《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管理审核提出专业司法建议……
益重青青志,风霜恒不渝。朱康华说:“作为一名法官,当他离开审判台、放下法槌、脱下法袍时,蓦然回首,能引以自豪的是其有多少审理的案件在法治历程中留下了印迹。”
毋庸置疑,朱康华留下的,是对人民的仁爱之心,是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还有对法治的赤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