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
2023-12-08 08:54: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人民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树立保护性司法、能动性司法、联动性司法的意识,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协同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

  未成年人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出品的未成年人保护纪实普法动漫节目《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上线播出。该节目以独特的绘画风格、细腻的情感描写、惟妙惟肖的人物刻画,通过紧凑的剧情、出色的制作,真实还原了四个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件的审理过程。

  《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少年审判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集中展示。节目的播出,既向全社会展现了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司法理念和原则要求,也是一次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救”字为要。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几乎每一个施暴者背后都有一个问题百出的家庭。校园霸凌并不是孤立的现象,它与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面因素有着密切的关联。其中,家庭教育是最重要的因素,它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形成、价值观念、情感需求、社交能力等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如果家庭教育出现偏差或缺失,就可能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或行为问题,从而增加他们参与或遭受校园霸凌的风险。为此,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专章规定了“家庭责任”,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于因为校园霸凌等触犯法律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节目中,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娜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校园霸凌案的施暴者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从一开始的“想托关系把孩子弄出来”到后来的“不上诉,想向被害人一家赔礼道歉”,经过法官助理的释法析理,被告人的母亲逐步意识到了自己孩子问题的严重性,最终服判息诉。宣判不代表结束,法院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对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被告人分别进行心理疏导和后续帮教,帮助被害人消除心理阴影,快速回归校园,同时让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其改善了与家人的关系。在另一集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陈海仪跨越8年时间,拯救误入迷途的少女,帮助她重归社会。此案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对待涉罪未成年人的刚柔相济,既依法惩罚,又尽力挽救,积极为他们争取美好的未来。为切实解决实践中因为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者,要坚持“严”字当头。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层出不穷,隔空猥亵、网络性引诱等新型犯罪陆续出现,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造成了严重损害和极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求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严惩不贷、绝不姑息。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同时发布,为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提供了遵循指引和制度保障。依法从严惩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两部司法文件共同体现的理念和原则。节目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秦硕依法严惩猥亵男童的被告人,绝不放过任何伸向孩子的黑手;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孙叶梅对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彰显了司法公正,传递了法治力量。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坚持“防”字为本。走好人生路,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重点在“防”字上做文章。一方面,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尚未发育成熟,自控力差,容易沉迷网络、跟风打架斗殴……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其余的扣子也都会扣错;如果青少年时期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未来的人生难免走弯路甚至迷失方向、误入歧途。因此,预防犯罪的根本,在于做好教育引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要进行法治教育,预防重新犯罪。另一方面,要防止未成年人被侵害。如何帮助他们提升“免疫力”?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其中,家庭保护是第一位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担负起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既要有物质上的供给,更要有精神和心理上的培养教育。其次是学校保护。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这其中包括建立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此外,来自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保护,与来自家庭、学校的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编织坚不可摧的综合防护网。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许多未成年人由于沉迷网络而深受其害。为此,国务院于今年10月出台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针对当前存在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规定学校、家庭要对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人进行预防和干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要多方协同配合,共同筑起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防火墙”。

  从节目中四位少年法庭法官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对法官能力素质的高标准严要求:要精于业务,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要乐于奉献,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做好法治教育,修复社会关系,实施心理干预;要忠于底线,严守“三个规定”,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坚决依法公正办案,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人民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树立保护性司法、能动性司法、联动性司法的意识,与家庭、学校、社会等协同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以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助力他们扬起梦想的风帆,向着美好的未来远航。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