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是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的高频词汇之一。
以“滨滨无讼”作为诉源治理品牌,除了暗含的城市名称,更多的是对“和合无讼”的美好向往和“使君无讼”的工作期许。而“无讼”一词本身,恰恰也是起源于山东,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实现“无讼”,滨州法院主要从“转观念”入手,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转变“法院解纷”固有观念,并从市委政法委层面明确了“诉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而是社会面的‘大合作’”。
当这种观念被自上而下的接受,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力量就能最大限度地汇集起来。滨州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十三类民事案件,由一站式矛调中心靠前解决,简单案件协调解决,复杂案件法院认定的矛盾分层过滤机制落到了实处。行政机关不等不靠、基层组织主动分解,散见于各个行业、产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也有了恰当的去处。比如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的惠民县人民法院孙武人民法庭,邀请14名辖区乡镇 (街道) 司法所、妇联、社区干部及当地乡贤组成家事调查队伍,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查、纠纷调解,法院一审家事案件同比下降19.6%,这就是社会面“大合作”结下的“无讼”果实。
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近日还与省政府召开了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将诉前调解、多元解纷纳入府院联动的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诉源治理领域工作任务清单。同时在第一时间对全省法院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体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做优金融、保险、建设工程、买卖合同、公司并购、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作出了新的部署。
可以看出,无论从省级层面还是市县层面,山东法院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措施也更加具体。因此,我们也有理由期待“无讼”这一中华传统法律价值趋向,通过各方的努力,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让“无讼”真正从理想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