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抚养费,执行“刚”与“柔”!
2023-12-06 15:09:28
 

  中国法院网讯(邓志娟 蒙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人民法院开展“荔刃执行”之暖冬专项执行行动,拘传被执行人17案17人,其中一被执行人廖某向干警道出了他不愿履行的原因……

  申请执行人莫某与被执行人廖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莫某将廖某诉至荔浦市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约定婚生儿子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由莫某抚养,跟随莫某生活,廖某自2020年8月起至2024年12月止,每月应当给付1000元抚养费。但是廖某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莫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廖某未履行义务,在暖冬专项执行行动中被拘传到荔浦市人民法院。“从出生到现在,她连孩子都不给我看一眼,我连孩子都没抱过,我凭什么给抚养费!”廖某情绪激动,对干警吐露了心声。

  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荔浦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海淘考虑到子女探视权是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关联问题,如果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办理,不仅容易激化父母双方的矛盾,而且也会对孩子造成伤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孩子还小,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因为抚养费问题争执不下,对孩子会造成心理阴影,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胡海淘遂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能促成双方和解。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番推心置腹的释法明理,劝说到双方的心坎上。最终,廖某将抚养费当天付清,案件执行完毕。

  善意文明执行,传递司法温度。下一步,荔浦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对症下药,情法融合,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