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手段追赃 捍卫司法权威
2023-12-06 10:06: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琛 王思遥
 

  日前,东部战区军事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刑事案件中,用足用活政策规定,穷尽文明善意举措,该案顺利执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前介入 研判案情

  2016年7月26日,康某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逮捕。

  2018年8月24日,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因当事人有串供、翻供、伪造证据、隐匿巨额财产等情节,审判部门多次召开合议庭庭前会议、审委会,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内容,展开深入讨论,归纳争议焦点,回应辩护意见。

  该案判决后,康某始终不服,其配偶也产生积怨及对立情绪。

  为此,执行部门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做好风险研判,明确了收集财产线索、优化追缴路径,确保执行谈话有的放矢、情理交融,重点突出、抓住要害。

  针对异议 约谈说服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摆出不会认可判决罪名、不会退缴违法所得、不会主动缴纳罚金的“三不会”态度,其配偶也对公诉机关随案移送冻结的存款、股票等财物及名下房产等多次提出权属异议。

  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多方面查找并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同步组织对扣押在案财产的评估拍卖;另一方面多次赴监狱约谈被执行人,告之“刑财执行既是国家刑罚权的实现,也是公法债权的实现”“执行情况将作为减刑、假释的参考依据”“未退赃或未缴纳罚金,应认定其不构成‘确有悔改表现’”,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做好其配偶思想工作。

  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执行法官说服被执行人配偶,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名下信托财产、理财产品、隐匿银行存单等交由法院司法处置。

  追缴到位“颗粒归仓”

  一边是执行尾款的“怠于退缴”,一边是执行期限的即将届满,被执行人配偶再次提出不得拍卖“唯一房产”、不得清退军队公寓住房、不得司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强制抛售名下股票基金的“四不得”无理要求。

  执行法官不为所动,再次约谈被执行人配偶,送达房产执行裁定和拍卖通知书,同时结合军队最新住房政策制度改革系列文件出台特别是对公寓住房更趋刚性的规定,形成震慑,迫使被执行人及其配偶放弃“拖延执行”念头。2023年7月,其配偶将执行尾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违法所得及罚金全部追缴到位,实现了“颗粒归仓”。

  据了解,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将深入推进刑事涉财执行工作作为“学习强军思想、建功强军事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执行攻坚克难中历练血性胆气,在服务强军兴军中砥砺担当作为。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