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
2023-11-22 11:06: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夏菲 包民晖 古林
 

稿图6.jpg置业公司将两面锦旗送给如东法院执行局和马小英法官。季诗秋 摄

  “现在工地全都复工,工人们的饭碗保住了,企业的债也还清了,感谢法官!”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划到指定账户,被执行人如东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金某拨通了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马小英的电话,讲述着企业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的激动心情,法官的桌上,还放着一封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写来的感谢信。

  两企业反目成诉

  原告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被告如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长期合作。几年前,双方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置业公司的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公司先行垫付了部分款项。后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结算时,就工程款等事宜发生纠纷,建筑公司遂将置业公司诉至如东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置业公司于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600余万元。然而,置业公司因种种原因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未能完全履行相应义务,建筑公司于2023年2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东法院依法查封了置业公司名下不动产并冻结其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后,该公司主动履行了剩余给付义务的一部分。“目前企业确实困难,希望法院能帮忙再争取一段时间。”置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前经营困难,短期内难以一次性给付完毕。

  “特殊时期,他们难,我们也难!”面对被执行人的说辞,建筑公司表示,他们也困难,急需执行款到位推动项目进展,强烈要求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进行拍卖处置。

  棘手问题接踵而至

  承办法官马小英接手该案后,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两公司均无其他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实地走访调查中,也了解到两公司信誉较好。

  让诚信的申请执行企业“有饭吃”,让诚信的被执行企业“喘口气”,是如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温情之举,也是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柔性政策。基于这种考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执行谈话。然而双方因心理预期相差较大,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此后,法院依法展开执行工作,置业公司如实申报了财产。其间,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企业进行了几轮谈话。然而,在执行中,更多的问题也接踵而至。

  法官在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查封时发现,置业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已出售给一大型酒店,上述房产位于该酒店中部,属于酒店经营场所重要部分,若采取拍卖措施,势必会影响到该酒店正常经营活动。

  置业公司出租给某大型商场的二十余间商铺,该商场每年分两次将租金汇入银行指定账户,该账户系置业公司专门用于偿还某银行贷款的专用账户。

  建筑公司因该工程已经垫付相应款项,且目前尚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如该案不能在短期内执行到位,是否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亦陷入困境?相关建筑工人是否会通过司法程序索要工资款,从而引发更多矛盾纠纷?

  怎样尽快保障和实现债权人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减轻对被执行人企业的不利影响,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执行不是一场零和博弈

  “‘拖’字诀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长期拖下去,两个企业都会被拖垮,两边企业咱们都得救!”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如东法院执行局根据两家企业经营状况,分析强制执行后果和该案执行的轻重缓急程度,不断更新和解方案。

  1.0版本的“分期履行”、2.0版本的“以时间换空间、查封财产置换”……法院持续“发力”,直到4.0版本,以“诚信履行宽限期”给置业公司“腾笼换鸟”的新生机会。在“交锋”中,双方企业不断修复信任,最终都同意尝试该方案。2023年4月,在承办法官数十次沟通协商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诚信履行宽限期”和解协议。

  “诚信履行宽限期,是指如果被执行人在履行宽限期内按照承诺依约履行义务,未有失信行为,则可以暂缓对其适用信用惩戒,以确保能顺利开展经营活动。宽限期内,如果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或虚假承诺,可缩短宽限期,并立即将其失信信息予以公布,同时对其予以信用惩戒。”承办法官马小英介绍道,在本案中,建筑公司给予置业公司3个月诚信履行宽限,在该期限内,建筑公司暂不申请对置业公司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置业公司采取融资措施等以取得资金支持,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保持资金链畅通。宽限期内,法院对某置业公司还贷专用账户暂不采取控制性措施,但某置业公司需随时向法院报告融资进度和进展情况。

  在双方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后,如东法院积极引导置业公司融资偿债,及时将本案具体案情及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向金融机构予以反馈。一个月后,置业公司成功融资,并第一时间将剩余款项汇入执行专用账户,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内容顺利履行完毕。建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写下结案申请,双方办理款物交接手续。至此,一场历时五年的纠葛找到了“最优解”。

  “感谢法官体谅我们的难处,帮我们渡过了难关!”6月9日,置业公司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护民权”的锦旗送至如东法院执行局,对承办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表示感谢。

  “市场浮沉,企业经营的风险不可预料。司法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法律框架下做好价值判断和利益平衡,为诚信经营的企业留出‘等一等’的耐心,以法律的温度为‘企业敢干’保驾护航,这是我们想要的最好的结果。”如东法院执行局局长曹锐如是说。

  “平等保护、善意文明理念贯穿我们执行工作的始终。”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德华介绍,2022年以来,如东法院因案施策、分类推进,共办理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820件,采用灵活查封221件,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执行案款1.64亿元,先后帮助181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