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疫情补助之名诈骗 大庆一男子诈骗获刑
2023-10-25 15:29: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建国
 

  一男子通过微信摇一摇加好友,以办理疫情补助为由,骗取对方钱财,不想刚出手就被抓。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我要报警,我被微信好友骗走2万元钱。”2022年12月13日,家住在黑龙江大庆高新区的李丽(化名)向所属公安分局打电话报警称。

  据李丽讲,前一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无聊,便打开手机想找个人聊聊天。而此时,正好被告人姜某通过微信摇一摇,摇到她并主动邀请加为好友,她通过查看头像发现,对方是一个帅哥,便同意了对方的请求,互加好友后,两人聊了起来。

  对方称自己叫于帅,他告诉李丽,自己在某单位工作,现正在办理疫情补助,如果李丽有需求,他可以帮助办理。经过交谈,李丽觉得对方说话挺真诚,也没有多想,便同意了。

  姜某让李丽用手机向自己支付宝账户转款2万元,谎称这笔钱款属暂放在其支付宝内,支付宝公司会在12小时内将2万元的疫情补助款,自动发放至李丽的支付宝账户内。

  待支付宝公司将补助款打到李丽账户内,姜某再将李丽转给他的2万元归还。李丽信以为真,按照姜某所说,将2万元打到了姜某的支付宝账户。

  然而,12个小时过去了,李丽查看支付宝账户,发现疫情补助款不但未到账,2万元本金也没有了着落。当李丽准备向姜某问个究竟时,发现对方已将自己删除好友。此时,李丽方知被骗了,于是打电话报警。

  经警方侦查,姜某在家中被抓归案。经审讯得知,姜某今年26岁,初中文化,无业,2016年7月8日,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出狱后,姜某靠打工维持生计,可挣的钱远远不够自己的开销,为此欠下不少外债,为了还清外债,他想到上网骗钱,不想刚出手就被抓。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关于辩护人所提其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姜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姜某退赔被害人李丽人民币二万元。

  姜某表示服从判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他说:“本以为上网骗钱会很轻松,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我会好好服刑,认真悔过,不做违法事。”

  法官说法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网上交友已经成为了大家交友的重要渠道,许多不法分子也开始顺着网线骗取钱财。常见的社交骗局有冒充好友诈骗和情感诈骗。

  方式一:在冒充好友诈骗中,诈骗分子在入侵盗取他们的社交账号后,用应急、生病等借口,向其亲友索要财物。

  所以一定要注意保护好个人账号信息,设置有难度系数的密码,防止账号被不法分子冒用。对于所谓辅助验证信息,请不要理会。当对群内发布的通知、信息产生疑问时,可以通过视频、语音、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确认。

  方式二:在情感诈骗中,诈骗分子隐藏在各个社交平台中,伪装成光鲜亮丽的样子吸引痴情男女网恋,或者以老乡、热心人的身份套近乎,用感情来博取信任。之后诈骗分子便利用对方同情心强、防范意识弱的特点,用各种借口索要财物,到手后人间蒸发,给受害人造成精神和金钱的双重打击。

  在此提醒,网上交友需警惕,不要向陌生网友转账,切勿相信没有真凭实据的花言巧语。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