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余起纠纷“未成讼”的秘诀
2023-10-17 09:42: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冷 岩
 

  近年来,针对辖区内房屋纠纷、物业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数量逐渐增多的情况,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依托上级法院指导,积极强化综合治理,形成了“网格+法院+N”解纷新模式,从源头减少案件发生——

  下好整合联动“先手棋”

  2023年4月,爱辉区法院受理了9起涉及西部矿区的劳动争议案件,承办法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案涉煤矿存在资源枯竭、逐渐减员的情况,发现还有6000余起同类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

  针对这一情况,院党组当即向区党委政法委汇报了情况,并迅速组织区煤炭局、仲裁委、信访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组成联合调解组,共同制定解决纠纷方案。经过调解组释法疏导,最终除9件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外,其余纠纷均在仲裁和诉讼程序外化解。

  作为全省23家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公证参与试点法院之一,爱辉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共同下发《爱辉区多元解纷工作方案》,确立了区委政法委统筹领导、各调解组织接收、调处法院直接派送纠纷的工作模式。

  2020年10月,该院成立了区委政法委驻院调解室——爱辉区网格化调处中心,返聘退休法官1人和综治中心选派的网格员3人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为强化府院联动、专案专班、源头治理,2023年,该院协助综治中心制定《爱辉区网格化诉源治理实施意见》,同时,与知识产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紧密合作,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和公积金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启动“劳动+工会+仲裁+N”诉调对接工作,并被确定为全市试点。

  为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今年年初以来,爱辉区法院积极探索共驻共建机制,夯实“六项举措”:与自贸片区管委会组建临时党支部,积极构建信心、同心、匠心、安心“四心融合”高品质党建品牌;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打造“双驱联动·服务自贸”多元解纷品牌;与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局、市仲裁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合作,建立跨境商务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设立涉企服务工作站,优化“一次办好”诉讼服务机制,走访辖区企业40余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次,为企业和群众及时提供便民服务和在线诉讼服务,有效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官”工程,24个巡回审判点、104个法官联系点,实现村屯、社区全覆盖;加强“网格员+法官”队伍建设,综合运用实训提升、工作簿助力等措施,推动诉源治理工作闭环管理。

  打好网格法官“主动仗”

  “我们的法官在优化组合中被分配到了网格、网络或网点中,通过深度合作,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爱辉区法院自贸区人民法庭庭长付海林说。

  2022年3月14日,在网格化调处中心,2名速裁团队法官、1名老法官工作室退休法官和3名网格化调解中心网格员正在对房产系列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2009年,黑河某高校教职工在某房地产公司集体团购一小区商品房。由于该房地产涉及逾期办理房产证问题,2022年春节过后,40余名教职工来到爱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诉讼事宜。

  爱辉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迅速介入,并将案件转为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发现该小区还有近140户存在逾期办证情况,并且某房地产公司对此并无异议,但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导致赔付问题无法解决。

  爱辉区法院采用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由速裁法官、退休法官和网格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就赔偿比例、赔偿金额及赔偿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网格员当场指导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速裁法官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法律文书。同时,法官与某房地产公司积极沟通,要求其主动联系其他业主,提出调解方案,使问题在早期阶段得到妥善解决。

  “从立案到移送诉前调解再到司法确认,整个过程历时仅两个工作日,成功解决了这起长期困扰学院和政府的纠纷。”爱辉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家双自豪地说。

  使出以鉴促调“连环招”

  “工作中,对涉及交通事故等各类需要鉴定后才能确定赔偿金额等情况的案件,我们制定了诉前鉴定告知书,向当事人介绍了诉前鉴定的申请条件、范围、所需材料和效力等情况,并鼓励当事人积极选择诉前鉴定程序。法院依照规定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有效解决了单方委托鉴定公信力相对较低和二次鉴定周期过长等问题。”爱辉区法院专职审判委员孙晶说。

  今年3月,韩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曹某驾驶的大型客车相撞,导致曹某车上的邹某受伤住院。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全部归韩某承担。邹某认为韩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将其起诉至爱辉区法院。

  在立案审查中,法院发现邹某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书,便第一时间向各方当事人释明后,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在鉴定过程中,双方厘清了争议焦点,心平气和地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考虑到双方都有强烈的调解意愿,法官立即将“诉前鉴”与“诉前调”无缝对接,将案件委托给爱辉区网格化调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韩某所在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邹某1.85万元,至此纠纷妥善解决。

  “‘以鉴促调’是我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的一次有益尝试,同时也是诉前申请司法鉴定的一次新突破。未来,我们将在‘以鉴促调’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诉前鉴定的监督和管理,并将诉前鉴定作为诉源治理全流程调解的重要工作之一,进一步推广应用,以更好地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爱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爱民说。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