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工作始终,聚焦诉前预防、诉中提质、诉后巩固三个环节,不断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作为以预防和解决纠纷为主要职能的司法工作方式,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也是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工作始终,聚焦诉前预防、诉中提质、诉后巩固三个环节,使矛盾纠纷有苗头的止于萌芽、已发生的实质性化解、已解决的及时消除隐患,不断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以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抓“前端”遏增量,溯本清源“治未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人民法院要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切实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建立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以联合会议纪要等形式固定协商成果,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推动涉企业破产、土地征收、招商引资等案件的提前预防、化解工作。发挥前端关口作用,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调解平台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作用,将人民法院预防化解职能延伸到纠纷产生的初始源头,精准提供政策引导和法律指导。在对纠纷性质进行“筛选识别”后,分类移交行业诉源治理工作站、政府相关部门、其他调解平台先行调解过滤,尽量减少诉讼增量,推动形成少讼乃至“无讼”的法治良序。提供便捷解纷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远程立案等一站式解纷服务,速裁法官根据矛盾类型现场提供“量身定制”解纷方案,同时引入专家学者、商会、协会等行业领域的人才力量作为特邀调解员,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行业化、市场化。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主动上门“把脉问诊”,实现矛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
抓“中端”提质量,实质解纷“治已病”。“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繁简分流集约化,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在立案环节明确繁简分流标准、规则和方式,实现精准分案。对于有调撤可能的,尽快启动调解程序,对于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案件,尽快进入审判速裁“快车道”。推进类案集审机制,区分民间借贷、道交、劳动争议等不同案件类型,实行批量案件集中排期、开庭、宣判,实现简案快办、以简化多。对于复杂案件,坚持繁案精办,因案施策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集中、精细、高效审理,将有示范意义的案例锻造成精品案例。审判流程规范化,庭前通过阅卷、交流、证据交换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证据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庭中积极引导,秉持客观中立立场,引导双方精准固定诉请、事实及证据,并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庭审节奏风格,家事案件侧重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劳动争议、行政类案件要注重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民商事案件要注意平等保护,防止利益失衡。庭后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示范指引作用,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为全社会立“明规则”,破“潜规则”,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类案裁判标准化,建立立案“预警”机制,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同类型案件,特别是普遍性涉众案件,按照类案强制检索工作机制的规定,将个案作为类案研究的切入点和抓手,以争议问题为导向,通过法理分析,总结办案要点与经验,初步提炼裁判规则。再通过法官会议平台的充分研究,实现类案裁判规则从初步拟定、充分酝酿到基本确立,促进“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抓“末端”控变量,防止衍生“治再病”。做好诉源治理的“后半篇文章”,要延伸审判职能,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中,自觉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发挥司法建议作用,要做到见微知著,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出治本之策。运用“互联网+”司法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于审判中多发、高发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类案成因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达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把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倒逼法官积极思考,主动当好社会治理的“啄木鸟”。提升信访工作效能,要将“如我在诉”的意识理念融入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法官要将审判职能主动向后延伸,及时推行判后回访,通过回访约谈、判后释疑、督促执行等方式,传递司法温度,让当事人从内心真正服判息诉。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效果,落实张军院长“有信必复”的工作要求,做好接待、调查、处置、督办全流程,把问题解决在首访、首办。健全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根据业务分工分门别类处理信访答疑工作,领导全程督办负责,协调做好善后、司法救助工作。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以现代化司法理念引领审判管理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切实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一案结多案生”。在案件评判体系上必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引导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科学设置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案—件比”“诉讼链均时间”等指标,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真正做到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评价人民法院工作。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