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想通过医美的方式瘦身,却不幸遭遇手术失败。在向医疗美容医院索赔时,她被告知之前签署的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是“免责声明”。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案,审理并认定医疗美容医院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受到损害,应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小叶因腰腹部脂肪堆积明显,为求美观,前往某医疗美容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小叶为“腰腹部脂肪肥厚膨出”,可通过“腰腹部脂肪抽吸术”予以改善。小叶为实施该手术支付了医疗美容费2.7万元。当日,小叶在签署了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后进行了全麻手术。术后,其腰围从90cm变为70cm。但小叶在次日出院后,却发现自己双侧臀上部出现明显凹陷。虽然腰细了,但臀部的凹陷使得整体不协调、不美观。小叶将该医疗美容医院诉至青浦区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美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律师费等费用8万余元。
小叶诉称,该医疗美容医院的腰腹部脂肪抽吸术未达到标准,致使其腰部受损,更因医疗美容医院的操作失误和过错治疗行为导致其臀部脂肪被错误抽出。目前自己的臀部严重凹陷,对身心健康均造成损害。该医疗美容医院应当就自己因本次医疗损害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医疗美容医院辩称,不同意小叶的诉讼请求。小叶在术前签署了手术风险知情同意书,该同意书载明“抽吸部位会有一定程度的不平整和不对称”,故小叶对手术存在不可预料的风险是知情且同意的。
案件审理过程中,青浦区法院依法委托医学会进行了医疗损害鉴定。
青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患者上腹部呈现有横形皮肤皱褶属抽脂术后常见现象,患者腰腹部较为肥胖给手术带来一定难度,医方虽对手术风险及并发症有书面告知,但医方在手术过程中过度抽吸是造成患者双侧臀上部出现明显凹陷的主要原因。本案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医方存在手术操作不当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双侧臀部明显凹陷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属于主要因素。
青浦区法院综合鉴定意见、小叶对手术风险知情同意等情况,认定涉案医疗美容医院应对小叶的合理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判令其赔偿小叶5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