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贯通,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探索实践的关系;点面结合,处理好关键节点和宏观统筹的关系;正负协同,处理好监督管理和保障激励的关系;内外联动,处理好稳定有序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实现司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首先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系统观念的科学方法运用于审判管理的司法实践,上下贯通、点面结合、正负协同、内外联动,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认真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
上下贯通,处理好顶层设计和探索实践的关系。新时期,审判管理担负着“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职能,既要将顶层设计落深落实于探索实践,也要将探索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的经验用于完善、优化顶层设计。首先,要做好由上贯下的工作,使审判管理成为法院审执工作的指南针。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关键性、长期性的工作,要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在当前司法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关键时刻,要牢牢把握改革精神,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院工作实际,将宏观精神、中观制度转化为直接指导工作的微观规则,并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深落细落实。其次,要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使审判管理成为服务法院内部科学决策的“听诊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深悟透,真正融入审判工作中,通过调研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审判管理处于承上启下的中枢位置,一方面,应立足司法实践深入研究审判权运行机理、审判标准化路径、多元解纷体系构建等重点难点,积极回应司法改革的需求。另一方面,要通过接地气的调研准确掌握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掌握实情、问计实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上传下达解决制约审执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点面结合,处理好关键节点和宏观统筹的关系。审判管理作为法院专设的一级管理部门,是辅助领导决策的重要机构,由点及面、点面结合开展工作尤为重要。首先,靶向施策,抓严抓实审执工作关键节点。做好审判管理要从全局出发把准审执工作重点,抓好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例如,审判质量管理方面,紧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关键领域,从个案中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总结审判经验,归纳专题指引指导法官防范风险,优化审判思路与方法;紧盯关键人员,重点关注差错率高、服判息诉差、群众信访投诉多的法官,着重加强培训教育,必要时调动岗位或启动退额机制。其次,全面扫描,主动填补审执工作管理漏洞。高质量的审判管理不应拘于现有职能分工,而应从更高站位、更宽视野仔细观察审执工作,主动发现、化解工作中不顺畅、不匹配、不及时等问题。通过一项项小举措、小规则优化管理,促进人案匹配,顺畅立审执衔接、上下一体衔接。如主动统筹诉前鉴定,协调立案庭、审判庭、诉服部门、鉴定机构等多方主体,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跟踪完善。强化审判管理,更要有全局性的眼光、系统性的判断、前瞻性的思考,才能有效辅助科学决策,保障审执工作良性运作。
正负协同,处理好监督管理和保障激励的关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司法权专业性强、自由裁量空间大,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也要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抓手,保障和激励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首先,坚持全流程可视化严格监管。充分利用审判数据分析平台,动态实时监管重大敏感、隐性超审限、上诉移转超期等重点案件,同时分类梳理台账并发送给责任院庭领导,辅助院庭长开展监督管理。用足用好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定期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评查,不定期对全部类型案件开展抽查,确保监督无死角。其次,坚持全覆盖个性化责任追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审判各类主体分层责任追究体系,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同时,适度引入容错理念,建立审判责任分类追责机制,对违法审判行为、应当追究司法责任的审判瑕疵,根据问题大小、责任多少,从法官业绩考核、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等层面落实责任。再次,坚持全领域常态化正向激励。以统筹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百场优秀庭审等重点工作为牵引,培育法官精益求精、打造优质司法作品的意识和能力。
内外联动,处理好稳定有序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新时期新阶段,审判管理要保障司法排除外界不当干扰,也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汇聚民智民力、赢得民心民意。第一,坚决排除不当干扰,坚守法律底线。审判管理要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法官排除影响审判权正常行使的不利因素,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共进,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在案件评查、审务督察、信访办理等工作中切实落地保护措施,为法官独立公正办案建好“隔离带”,加固“防护栏”。第二,真诚接受人民监督,汲取各界意见。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评价司法工作质量高低的标准,以“精、细、常、实、新”标准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及时、准确、充分把握社会期待。第三,切实提升司法质量,讲好法院故事。一方面,由外及内,把外部监督转化为司法质效的内在提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出务实举措,服务保障法官办案和法院工作融合司法智慧和人民期待。另一方面,由内及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布实质解决问题、符合群众朴素感受,有力度、有温度的典型优秀案例,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同时,针对社会治理盲点提供司法建议、决策参考,以审管优势助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诉源治理再向前一步,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