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振丽)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关系广大农民工家庭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果断采取执行措施,执结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让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辛苦钱”,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2022年4月份,赵某、欧阳某某、屈某甲、屈某乙、詹某等5人到李某甲、李某乙承包工程处提供劳务。后经结算,李某甲、李某乙拖欠赵某等五人工钱共计10000余元。后经催要无果,赵某等5人无奈诉至法院。南召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李某甲、李某乙未履行义务,赵某等5人先后向南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刘其瑞认真研判案情后,多次电话联系二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置若罔闻,不予配合执行工作。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利用传统查询方式和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反复进行了查控,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其却有投保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单。
执行干警刘其瑞经过反复思考研判后认为,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投保人所享有的财产权益,不仅在数额上具有确定性,而且投保人可随时无条件予以提取。在作为投保人的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又不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有权强制代替被执行人对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遂决定对被执行人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并划拨。在对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提取、划拨前,执行干警刘其瑞再次联系了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因不想让自己保险单的权益因强制提取、划拨而受损,遂快速履行了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项。此系列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南召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等民生案件,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坚持人民至上落到实处,把能动司法意识贯穿工作始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