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巧执到期债权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022-04-07 15:22:45
 

  中国法院网讯(王阳)4月1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通过执行被执行人企业对第三人企业享有的到期债权,切实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南阳市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林州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经南召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林州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需支付南阳市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290多万元,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林州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南阳市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向南召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杜振超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经过执行干警进一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企业效益不佳,已经负债累累,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企业是劳务分包公司,等待支付的是许多农民工工人的工资,当务之急该案件急需解决。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企业对第三人南召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企业对到期债权申请执行,南召县法院依法向第三人企业发出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随后,经过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第三人企业于2022年3月18日、3月30日将两笔到期债权共计200多万元汇入法院执行账户,剩余部分双方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下一步,南召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举措,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