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拍卖唯一住房执结五案 预留租金彰显温情
2021-11-04 09:17:58
 

  中国法院网讯(王阳 李阳)11月1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赵某、王某唯一的房产,顺利执结了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被执行人预留部分租金,彰显了司法温情。

  2015年至2019年期间,赵某、王某(两人为夫妻)以玉石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先后找到闫某、杨某、于某、韩某、石某5人借款,共计本金60余万元。但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赵某、王某未能如期按约还款,闫某等5人只好来法院起诉要求其还钱。判决生效后,赵某、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闫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王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手续,夫妻俩以现在生意赔了没钱、在外地打工等为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多方查询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困境,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申请人杨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被执行人的房产线索,执行干警赶往房产所在地,经调查核实该房屋确系被执行人夫妻所有的唯一住房,法院遂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在赵某、王某一直未有实际还款行为的情况下,南召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该房屋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并顺利拍得67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可以拍卖,但需向被执行人预留5至8年的租房费用,被执行人赵某、王某也向法院提出申请需向其保留租房费用。经执行干警核算,五起案件共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本息共70余万元,拍卖所得的67万元不足以支付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更无法保证被执行人的预留住租房费用。

  11月1日,执行干警将五起案件的当事人一同约至法院,将被执行人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希望能得到申请人的理解与宽容。随后,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五起案件顺利执结,同时为被执行人保留了71000元的租房费用。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