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题:从制定学前教育法到修改行政复议法,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有这些看点
新华社记者白阳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
为什么要制定学前教育法?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有哪些亮点?增值税法修改如何落实留抵退税制度?在25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就即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法律案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学前教育法草案: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学前教育法草案将首次提请审议。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近年来,我们的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杨合庆表示,制定学前教育法,是为了及时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据悉,学前教育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健全规划举办机制,促进资源供给;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健全监管体制,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
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即将提请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的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在现行法基础上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将一些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多发、易发案件,在行政复议范围中进一步明确列举,可以为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指引,也为监督行政机关的此类行政行为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杨合庆说。
对此,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就行政复议的范围增加了多处情形,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等。
增值税法草案:进一步完善留抵退税制度
增值税法草案将提请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与草案一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作出多处修改,如将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充实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细化明确简易计税的具体情形;进一步明确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和要求;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税收立法授权条款等。
近年来实行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杨合庆表示,增值税法草案吸收近年来留抵退税改革成果,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留抵退税制度。明确留抵税额的两种处理方式,包括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和退还纳税人;明确规定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申请退还等。
据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还将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等重要法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