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深、实”处着眼 健全“能上能下”机制
2023-07-28 09:27: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方 园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干部队伍工作系统性重塑的关键切口,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7月24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干部考核工作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对持续抓实抓好考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干部队伍工作系统性重塑的关键切口,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能上能下”落到实处。

  着眼细处,全面优化干部选用。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导向机制,把“能上”与“能下”作为有机整体,形成正确、完整、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坚持知事识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做实诉源治理等急难险重、攻坚克难任务中选人用人,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脱颖而出,打通“上”的路径,更让“下”的干部明确改进方向。要强化干部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围绕张军院长提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方面有机整体,突出政治素质考察,运用政治体检、党支部推荐、民主测评、谈话调研等手段,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考察干部,切实做到选贤任能、人岗相适、用当其时。

  着眼深处,大力激发干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深刻理解干部“能下”是手段而非目的,最大限度发挥“能上能下”作用,注重以“下”促“上”,更强化对“下”的激励与引导。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现代化的审判理念,形成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通过正面典型选树、优秀法官评选、各类标兵表彰等形式,全面加强重点激励、典型培树,更好发挥他们敢作敢为的能力。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完善容错免责和干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主客观因素,持续加大对敢担当善作为干警的激励保护力度,切实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着眼实处,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应当完善管理考核机制。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各类人员考核机制,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推动考核指标客观化、考核手段信息化。注重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让干部“上”得理直气壮、“下”得心悦诚服。要大兴调查研究,常态化开展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工作,专题调研定向考察干部,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存在问题,全方位立体透视察人、精准“画像”,为更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供重要依据。要健全完善干警日常管理监督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强化“八小时外”的监督。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