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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林事迹
2023-04-04 10:42:15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刘庆林同志生前系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21年10月14日,刘庆林居家办公期间突发疾病,永远地离开了他钟爱的司法事业、关爱的同事和挚爱的家人,享年55岁。曾获评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森工政法工作优秀领导干部。2021年,他被追授为“感动龙江”年度人物、“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2022年,被追授为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同事感言:
刘庆林是从基层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的,他常言,“法官,天生的职责就是为民。法官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断案,就会损害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把全部的信任给了我们,我们绝不能让他们失望。”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其家庭负担很重,但他始终安贫乐道,不坠其志、不改初衷。
刘庆林是大家公认的学者型法官、专家型领导,有着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超强的文字写作功底。他总是认真核对文书中的每一个数据,修改文书中每一处用词不准确的地方。他常跟同事们说,文书发出去不仅要给法官看,还要给当事人看,不接地气的文书是没有办法解答当事人的疑惑的。经他修改过的文书令人豁然开朗、耳目一新,从事实叙述到法律适用、再到法言法语的运用,既通情又达理,法学造诣之深让大家心生敬佩。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