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连线香港法律专家唐律师……唐律师您好,现在请您对本案需查明的相关香港法律进行说明。”
2021年11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适用香港法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身在香港的律师唐汇栋通过视频方式,出庭对域外法查明提供协助。
这是前海法院首个有域外法法律专家线上出庭提供查明协助的案件。让域外法律专家出庭提供法律协助,是前海法院推进跨境商事规则衔接众多制度改革中的一项。
适用域外法送上司法“定心丸”
“300多万元的执行款,因为香港方面的被执行人已经破产,执行一度进入僵局,好在前海法院在执行中适用了香港法律,当事人在短时间内得以兑现了权益。”作为一起涉港担保合同案件的原告方香港某商业银行的代理人,律师高峰感慨道。
2019年,香港某信公司向香港某商业银行申请了港币300万元的透支授信。后来,却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破产,无法偿还透支款项。香港某商业银行只能通过诉讼向香港某公司和两位担保人追讨。
“这个纠纷发生地是香港,只有一位担保人是内地居民,但我们考虑再三,决定在前海法院进行诉讼。”高峰回忆,“司法效率高、成本低、执行力强,特别是能确保适用域外法,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
案子在前海法院审结后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三位被执行人,只有一位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另外两位在香港的被执行人均已申请破产,且不能正常参与到诉讼中,所以对他们送达法律文书存在较大困难,如果通过公告送达后再对可执行财产进行拍卖,执行时间短则两三个月,长则一年以上,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
“为了让当事人更快兑现权益,也提升跨境诉讼的效率,我们认真研判案件的情况。”该案执行员许岱胤说。
为此,前海法院查明适用了香港相关法律条文,并直接将法律文书送给被执行人在香港的破产清盘人和受托人,拍卖程序顺利推进,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前海法院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合作区改革方案,积极探索跨区域、跨法域规则机制衔接,不断创新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构建体系化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制度,搭建“法官+法律专家+香港地区陪审员”查明互补机制,并将域外法适用的节点延伸至诉前调解和案件执行等环节。
从2015年至2022年,前海法院共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162件,涉及11个国家或地区,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114件。
推进商事调解规则“软联通”
2022年7月31日,香港某银行收到了来自前海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他们在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调解的案件完成了司法确认程序。
“原本我们预计这个案件通过诉讼,至少也要一年的时间才能解决,现在通过线上调解、中立第三方评估和司法确认,只用了3个月就解决了纠纷。”香港某银行参加诉讼的代理人李某表示。
这是一件涉港金融纠纷,香港某银行与内地居民袁某在2018年签订贷款协议向袁某发放3笔贷款共计港币1900万元。2021年贷款到期后,袁某尚欠本金及利息港币1300余万元未能按期偿还。
前海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香港地区调解员徐晶主持双方开展调解。经过几轮线上协商,双方适用香港法律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收到申请后,由于合议庭需要对调解协议适用的香港法律进行审查,前海法院启动了中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香港执业大律师梁美芬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出具了评估报告。
随后,通过开庭听证认定该案当事人调解协议符合香港法律规定,不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也不损害公共利益,应当予以确认。
这是前海法院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的一个常态。
在前海法院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平台里,当事人有很多可选择的解纷资源,有熟悉域外法、能使用外语调解的调解员,有中立第三方评估等先进非诉讼解决程序,还有全流程线上调解通道。
前海法院立足推进跨境商事调解规则“软联通”,成立了“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与知名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机构建立对接机制,聘任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职业背景、多语言能力专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经济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方案。
2016年5月至2022年12月,“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共成功调解案件17697件,其中9名香港地区调解员调解国际商事纠纷2300件。
科技赋能跨境诉讼“e模式”
2022年7月,身在前海的律师欧阳智彪在网上提交了立案申请,涉案当事人有3家公司是在香港注册。
“在过去,如果当事人是在香港或者澳门注册的法人,立案前需要办理主体公证的手续,至少要花20多天的时间,好几千港币。”欧阳智彪说,“现在有了前海法院的新措施,认证全部网上办,立案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完成。”
欧阳智彪在电脑上点击确认键之后,次日他的手机就收到了立案成功的短信通知,此时再次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就能查看到案件的全部信息和进展情况。
欧阳智彪提到的新措施,是前海法院2022年6月推出的简化港澳诉讼法人主体资格确认“e见证”模式。
此项改革措施明确,当事人可通过香港和澳门官方网站,查询港澳法人主体资料提交法院,替代港澳法人主体资格材料公证和转递手续,当事人无须再奔波香港与内地办理公证手续。
为了让域外当事人身处异地不再“见证”难,前海法院还重新修订了域外诉讼主体在线视频见证的规定,规范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
截至2022年11月,前海法院适用“e见证”模式见证当事人身份与授权756人次。
不仅如此,前海法院还积极打造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调解、线上庭审、网上执行等全流程在线诉讼“e模式”,让无论当事人身在何处,都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诉讼事项。
近3年来,前海法院全流程网络办理案件4.6万件,网上立案4.8万件,在线庭审7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