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儿女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三十里堡法庭与三十里堡街道、村委会、平安志愿者协会四级联动,成功调处了一起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解决了老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董大娘(化名)今年88岁,育有4名子女,老伴早年去世,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原本一直在小儿子家生活。最近因为小儿子身体不适无法继续照顾,遂将其送至养老院居住,需每月支付养老院各项费用2200元。但由于4名子女对相关费用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一直没有给董大娘赡养费,导致董大娘拖欠养老院四个多月的费用。无奈之下,董大娘将4名子女起诉至金州区法院三十里堡法庭。
三十里堡法庭庭长、法官段希勇在受理该案件后,立刻与董大娘所在村的街道和村委会取得联系,对董大娘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过走访调查,段法官了解到,董大娘的4名子女均有工作或退休金,给付母亲生活费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负担,矛盾的产生是因为兄弟姐妹之间因为一些家庭纠纷心生隔阂。
了解到情况之后,段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固然可以帮董大娘追讨赡养费用,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打开兄弟姐妹之间的心结,才能将董大娘的赡养问题彻底解决,起到诉源治理、化解纠纷的效果。
为此,段希勇法官积极与三十里堡街道司法所、董大娘所在的村委会和平安志愿者协会沟通,多方联动、共同协作,对董大娘的4名子女开展调解工作。在段希勇法官,街道司法所所长梁建辉,人大代表、平安志愿者协会会长王国辉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数次单人约谈和集体面对面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终于化解了董大娘子女之间多年的心结。4名子女开诚布公的吐露心迹、彼此谅解、再续亲情,他们均表示愿意赡养母亲,每个月给付母亲生活费和养老院费用,并且会多去看望母亲。
最后,在段希勇法官的提议下,打开心结的四个兄弟姐妹与调解人员一起合影,时隔多年,四名姐弟至亲再次肩并肩站在一起,留下了珍贵的影像。
近年来,金州区人民法院三十里堡法庭以“五化法庭”创建为契机,积极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格局,会同辖区行政、公安、村委会、志愿者协会等机构部门构建多元解纷网,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便民诉讼、就地解纷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环节,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发展,践行司法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