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莉:《家事如天》——责任重大而光荣
2023-03-07 10:35: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陈莉

  3月3日,以“家和万事兴”为主线的《家事如天》第三季在CCTV-12《现场》栏目播出。首期节目的录制地点是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本期节目共介绍了两起典型家事案件,分别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和赡养纠纷案。两起案件的处理过程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家事法官的风采与担当,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家事法官在处理家事案件中办案理念的提升与调解技巧的熟练运用,更体现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在湖南法院系统取得的巨大成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婚姻家庭纠纷包含着伦理、血缘、感情等多方面因素,身份性突出,如果法官机械运用法律法规,单纯以法律条款来衡量是非、定分止争,很可能激化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反而容易诱发暴力型刑事恶性事件。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各地法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实践,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组建家事纠纷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和专业化水平建设,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

  以节目中记录的两起案件办理过程为例,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在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理念的原则下,充分利用家庭成员情感联结点,采用背靠背调解方法,寻找双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在分割财产的同时,处处照顾双方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在整个纠纷解决过程中体现出的专业化素养和人文关怀令人钦佩,最终促成了案件的顺利解决。在赡养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中,将原、被告之间父女情感的矛盾弥合、亲情重塑作为重要目标,同时依托社区、司法所等多方力量的介入和帮助,使案件最终在父女的情感重塑下圆满结案。

  可见,自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以来,家事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职权探知原则,强化了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做到了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以及情感利益,注重对妇女儿童心理创伤的修复,同时尽可能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多元司法需求。

  要想更好发挥多方力量提前预防、帮助化解家事纠纷,从纵向来看,在家事纠纷产生前,人民法院要注重培育“家文化+法律”氛围,推进良好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在家事纠纷产生后,则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多元解纷平台功效;在家事案件审判后,要注重对家庭成员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创伤的修复。从横向来看,无论在纠纷产生、化解的各个阶段,都需要人民法院积极作为,主动创新,融合多方力量参与其中。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已经成为法官处理案件的“左膀右臂”,为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学、亲子关系以及夫妻关系等方面的专业教育;有的法院则联合地方司法局、妇联等单位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团队,共同研究解决家庭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商讨改进家庭教育可行性方案;有的法院借助村(社区)“乡贤能人”的声望,参与化解村(社区)内的家事纠纷,并以案释“法”、以案释“情”,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正如纪录片的名字《家事如天》一样,一件件小小的家事,加在一起就是天大的事。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关系到老百姓的福祉,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家事法官责任重大而光荣。可喜的是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已经看到了实实在在的进步。改革没有结束时,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会不断走深走实,为千千万万个家庭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这既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应有发展方向,也是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