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赵玉
3月3日晚,《家事如天》第三季正式开播,第一集长沙篇用两个典型案例为观众近距离呈现了法官调解家事案件的全过程。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笔者对此深有感触。
法官审理家事案件,不仅仅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定是非对错,还要尽可能帮助当事人修复家庭关系的裂痕,从而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以第一集出现的赡养纠纷案件为例,老父亲向法院起诉两个女儿请求支付赡养费,原因是其老伴去世后,他随儿子居住,大女儿逢年过节尚来看望,小女儿却对其不闻不问,并且两个女儿多年来未支付赡养费。法官接触案件后了解到,小女儿认为父母在她结婚时没给过嫁妆,且自己照顾母亲多年,母亲去世后房子却没有留给自己,内心不满。该案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关系也并不复杂,从审结效率来讲,判决是更高效的方式,但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再想让女儿探望、关心老人难度很大,父女之间的情感也更难以修复。因此,负责该案的刘贝法官选择了苦口婆心地进行调解,终于将一家人多年的矛盾、顾虑予以化解,让家庭关系重回和谐、有爱。
家事案件,常见的有离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它们背后涉及的法律关系虽并不复杂,但往往矛盾重重。由于家庭关系的复杂性、敏感性,各个家庭成员受个人情感、责任、社会压力驱动所展示出的诉求大相径庭,加之经济腾飞带来的家庭资产迅速攀升,家庭财产分配往往难以周全所有人,极易引发矛盾冲突。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曾经最亲近的人最终对簿公堂,不再相扶相持、互谅互让,只留下剑拔弩张的对立。因而,法官要想妥善处理好这些家长里短、恩怨是非,实为不易。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是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家事案件而言,尤需如此。与一般财产纠纷不同,家事案件有着浓重的伦理底色和复杂多样的冲突类型,若不及时解决,容易导致矛盾升级,给当事人和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公开激烈的法庭辩论也容易激化矛盾,使家庭成员彻底丧失握手言和的可能。此外,一些日常生活事实举证困难,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难免存在差距,也容易造成当事人不满。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家事纠纷,不仅可以缩短案件审理时间,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更容易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修复家人感情。而且,由于调解结果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协议,也更具实用性和可执行性。故而家事案件不仅考验着法官的业务能力,还考验法官的综合沟通、化解纠纷能力,要求法官具有浓厚的司法人文情怀,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解决问题。
家事审判工作是个良心活——既要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心”,又要有帮助维系小家的“私心”。正如本集所展现的一样,法官们一开始就意识到这两件家事案件(析产纠纷、赡养纠纷)如果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就是多赢局面,否则就会给家庭关系留下一道深刻的疤痕,于是法官一开始就明确了“调解要趁热打铁、找到症结”的目标。随后,通过上门走访、社区调查,巧用“背对背”调解法,引入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调解员多元化处理,与当事人推心置腹谈话,为其算明白“经济账”和“法律账”。同时,着重保护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帮助其重拾血脉亲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形成尊老爱幼的社会主义和谐家风。
通过观看《家事如天》纪录片,笔者得以以局外人身份旁观姚芳法官、刘贝法官调解案件的过程,更能感受到家事法官的不易。两位法官既对法条信手拈来,又充分掌握法理交融的语言艺术,能够迅速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深入浅出地释法说理也让法律规定变得通俗易懂。更难得的是在密集的庭审安排下,她们仍然能够把控住每个案件的节奏,全面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身份权益、财产权益及情感利益,一揽子解决棘手的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问题,用心感受当事人所思所虑,用温情和善意暖化当事人矛盾,努力让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提出,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家庭安宁才有社会长治久安。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院干警,通过观看《家事如天》纪录片,笔者更加认识到在审理家事案件中,法官必须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化解纠纷,并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有意识地传递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司法的温度引领良好家风,培育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