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隐私”人身安全保护令具有示范意义
2023-02-21 16:23: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婧超
 

  近年来,因婚恋纠纷等原因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情形屡见不鲜,不仅仅出现在婚姻关系中,也会出现在恋爱关系中,比如有的情侣分手后,男方会泄露、传播女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今年1月1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继续泄露、传播申请人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可以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还可以保护妇女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该保护令的实施既有个案意义,也具有法治示范意义。

  一方面,它可以促使司法机关出面,及时有力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只有婚姻中的家庭暴力才可怕,特定人际关系间——包括恋爱分手、婚姻解体后的暴力,同样面目可憎。法院出手给受害者一方以有力支持,可以更好地对抗不法侵害;另一方面,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也让法律对妇女的关爱落地有声。现实一再印证,没有强制力作为后盾的保护,再强硬的规定也很容易变为一纸空文。一份由司法机关郑重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锁住了作恶者的双手,将更有力推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条款走进现实。

  近年来,分手后的一方在网络和社交媒体大肆曝光恋爱细节、另一方隐私等信息的行为,并不少见,舆论争议较大。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范畴,不仅是一次必要的扩容,也释放出强烈讯号:对侵犯妇女权益的不法行为,司法不会漠然置之。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对于当事人李某是一次警示,对于其他潜在的违法者,也是一次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有利于其悬崖勒马、收敛行为。

  保护弱势群体,法律责无旁贷。从保护家暴受害者一方,到保护恋爱分手妇女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范围在不断拓展,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当然,这一举措也有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空间。比如,在恋爱分手、婚姻解体的特定关系中,受害者并不一定是妇女,人身保护令也有必要“升级换代”,给受害方同等的司法保护,这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同时,也希望受害者能拿起法律武器,坚决“零容忍”,加强自我保护和证据收集,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发出最强的声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