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7个月的时间内,办结民事二审案件923件,占同期受理民事二审案件的33.94%,结案率达100%,平均审理周期8.5天,服判息诉率为99.57%,无一案件引起信访。
这是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案件速裁快审团队交出的成绩单。亳州中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着力完善二审民事案件速裁快审机制,自2022年5月组建速裁快审团队,科学管理、优化流程、调判结合,切实为民事二审程序提速增效。
科学管理,打造精干团队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就独任制适用范围等作出调整,为二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供了制度保障。
亳州中院以贯彻新民事诉讼法为契机,深化拓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于2022年5月组建速裁快审团队,注重团队成员的年轻化、专业化。通过参考上一年度收案情况,亳州中院确定速裁快审团队法官数量,统筹调配全院审判资源,采用“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模式组建青年法官速裁团队。
“选择青年法官从事快审速裁,是因为他们更有干劲和冲劲,对新修订法规的学习运用能力也更强。”亳州中院政治部主任陈家义介绍说。
为实现“团队作战”效益最大化,亳州中院建立速裁快审团队职责清单,明确团队成员4类14项职责分工,细化办案流程衔接,降低过程损耗,并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1+1+2+N”模式组合,形成3个相对独立的办案单元,实现调裁一体化运行。
此外,亳州中院强化对速裁团队的培训,开展审判质效提升活动,搭建审判业务交流平台,促进案件办理的高效性、规范性,团队的审判水平稳步提升。
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真没想到,当庭就收到了判决书。”受害人单某为法官的快审快判点赞。这是亳州中院速裁团队法官适用独任审判程序,高效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拿到判决书仅用时15天。
2021年,李某驾驶机动车与单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单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单某构成十级伤残,各项损失为20万余元。李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险,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部分赔偿金额有异议,上诉到亳州中院。
为了让受害人及时拿到赔偿款,速裁团队当庭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保险公司代理人当场表示将会在期限内履行。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这种常见类型化案件,我们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删除不必要的内容,缩短法官制作裁判文书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速裁团队负责人、民一庭庭长周腊梅说。
为进一步优化案件办理流程,亳州中院构建计算机软件识别与人工相结合的案件繁简分流模式,明确5种应当适用和15种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类型,并实行随机分案,实现人案配置最优、案件程序无回流。
速裁快审团队运行以来,无一案件程序回流,所审理的99%案件实现开庭后3天至5天宣判。
关口前移,调解定分止争
“法官,感谢您加班加点帮我们梳理账单,我们愿意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在法官第五次组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核对168笔交易账单时,上诉人明确表达和解意愿。
某建设集团公司对一审判决680余万元违约金和部分货单不予认可,上诉到亳州中院。速裁团队阅卷后,迅速组成合议庭,厘清双方交易及付款的情况,找到案件突破口,将案件“定格”在庭前调解阶段,将部分货单及违约金一并处理,并就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确定分期给付。
“这个案件涉及的账单实在太多,我就一遍遍地梳理,就怕哪个账单漏掉了。”立案二庭副庭长、速裁团队成员王桂燕说,“双方当事人都是生意人,耽误一天就多一天损失,我们办案不仅仅要结果,还要效果。最终目的是双方无异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亳州中院建立二审案件庭前调解机制,利用纸质卷宗流转期间进行有效甄别,经过甄别后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电子卷宗移交当日推送调解员调解,对于同类案件集中推送给同一名调解员调解,提高调解效率。速裁快审团队成立以来,共调撤案件608件,调撤率为65.87%。
“调解员大多是退休老法官,办案经验丰富,调解工作能事半功倍。”亳州中院副院长牛淑君说。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后,三天内填写案件情况反馈表,将是否有调解意愿等情况反馈给立案法官。
“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类案件最好调解,当事人大多是为了赌口气才告到法院,只要摸准关键点,与当事人多沟通,尤其是多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基本上都能调解成功。”金牌调解员徐兴峰如是说道。
“前期没有调解成功的案件,我们拿到卷宗会反复仔细研读,寻找新的突破点,在案件开庭之前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即使开庭了,我们仍坚持‘能调尽调’原则,有些案件经过一遍遍协调,最后是能达成和解协议的。”王桂燕表示。
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亳州中院建立了案件隐患排查制度,制作诉前案件情况摸排表,在调解阶段,对案件存在的信访隐患、涉及群体性纠纷等情况进行排查,提前应对、因案施策,将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