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共享”理念融入基层法治建设中,不断提高共享法庭的使用率,提高“用户粘性”,不断提升共享法庭的用户知晓率和美誉度,让群众和基层干部想得起、能应用。
近年来,浙江法院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以共享法庭为着力点,聚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这一数字法治重大任务,将“共享”理念融入基层法治建设中。
共享,是让更多的司法服务资源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直接体现,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意。笔者认为当务之急要提高共享法庭的使用率,提高“用户粘性”,不断提升共享法庭的用户知晓率和美誉度,让群众和基层干部想得起、能应用。
一是需求端与供给端共同发力。法院作为供给端,要将自身工作融入共享法庭应用,势必要提升干警政治站位,将观念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把共享法庭建设、使用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干警年终考核,确保共享法庭建设工作讲责任、出成效。同时找准找好切入点,深入基层联通阡陌,杜绝简单追求数量而不注重质量的情况发生,通过手把手指导、网格课堂等形式组织开展系统操作、业务知识培训,轮值在岗、主动延伸、定期流动、有呼必应,力促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是服务优化创新驱动共赢。以群众导向为宗旨,立足群众实际研究完善共享法庭使用规程、保障机制等,细化操作规定,优化运行流程和解纷效果,确保工作切中民需。强化数字赋能,设立集成化平台入口,小微、灵活、快捷开展工作,助推数智应用贯穿共享法庭建设全过程。打造端口串联多方资源,实现矛盾纠纷在线流转、联合研判,解纷数据共用共享、分析应用。开发智慧大脑,常态化发布工作通报,加大对运行成果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共享法庭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有力促进共享法庭持续良性发展。
三是结合地域特色促进品牌共融。基层一线作为诉源治理、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立足地域文化元素,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与当地调解品牌、法庭品牌融合发展,开展多方会诊、司法协作,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激活司法助力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培育更显特色、更具认同、更有影响的共享法庭品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共享法庭运行合力、多跨协同的责任落实,如将基层普法宣传课堂纳入共享法庭菜单式点播内容,实现普法供给和需求的精准对接,将优质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下沉到村社、行业最前端。
共享法庭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要不断丰富共享法庭功能,持续优化服务质量,最大程度提升运行质效,才能找准共享法庭建设的最终落脚点,才会让法治的温度和力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