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需谨防商家跑路
2022-12-22 09:44: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廖卫芳
 

  近期,广东省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及12315平台接到多起消费者关于美容美发店、健身房、培训机构等的投诉。内容都是涉及商家跑路,且不肯退还消费者的预付款。

  预付式消费一般是指商家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让消费者在预付的同时获得一定的实惠,而且商家也能借此留住消费者,并从中获取利润。这本是一种双赢之举,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商家由于管理不善、经营不当、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出现了跑路现象,致使预付式消费成了吞噬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消费陷阱。

  其实,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一旦违规,便可对企业形成约束。

  可见,对预付式消费的管理还是有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机制跟进,导致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此次湛江市消委会通过提醒的方式,建议消费者谨慎参与预付式消费,防范商家跑路,无疑是一次及时的提醒。

  当然,除了提醒防范商家跑路之外,要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还须法律亮剑。一方面,对恶意使用预付式消费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该罚款的要罚款,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通过“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无良商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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