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赛威公司通过破产重整,7家招商引资企业入驻投产后,年产值将达20亿元;玉龙建材工业总厂破产财产经依法处置,盘活了土地资产,拖欠职工、退休人员、临时工的工资及养老金4000万元全部清偿;嘉和机械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经整体拍卖,实现破产不停产,员工不失业。”
受理破产案件15件,结案11件,通过破产清算,10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释放土地30.68万平方米,出清厂房14.88万平方米,盘活账面资产29519.69万元,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是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五年以来,破产审判的“成绩单”。
破产审判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内容,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风向标、晴雨表和助推器。近年来,枣阳市法院围绕助推产业强市战略实施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始终把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府院联动、完善机制、创新审判、强化监督、科技赋能等举措,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府院联动共解难题
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高效运行,枣阳市法院积极主动向市委提出破产审判工作建议,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枣阳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统筹解决企业在破产清算重整中的风险评估、财产接管、资产处置、费用保障、税收优惠、防止逃废债等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僵尸企业”顺利出清、破产重整企业顺利重生,创造良好条件。
完善机制助企解困
如何实现破产企业效益最大化?枣阳市法院建立企业识别机制和预重整审理机制,因企施策,探索多种企业挽救模式,多渠道提升企业营运价值。
对“僵尸企业”,综合判断,辩证施治。对影响较大的破产重整案件,实行预重整审理机制,通过先期程序吸附各方诉求。对有挽救价值的困难企业,尽可能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和资产完整性,提高债权回收率,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
在办理襄阳今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中,破产合议庭尝试通过预重整优势,以期实现“烂尾楼”复工续建,提高重整成功率。
创新审判提升效率
为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枣阳市法院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组建破产案件合议庭,挑选审判经验比较丰富、综合能力比较突出的员额法官专司破产审判工作,分管院长进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
出台《关于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立足“案件分类、程序分流”,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及案件类型,适用相应的管理人选任规则和审理规则,优化破产办理程序,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期限,简单破产案件的审理期限,从原来的一年以上缩短至6个月以内。
强化监督依法推进
破产管理人工作是破产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破产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为此,枣阳市法院一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细化选任规则,确保破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在管理人队伍建设、能力提升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通过量化考评,将管理人履职情况纳入管理人档案,与管理人报酬挂钩,合理使用破产援助专项资金,提高管理人工作积极性。近年以来,共约谈管理人7家,发函督办11家,更换管理人1家,通过有效监督,确保管理人勤勉尽职。
科技赋能提升质效
疫情形势下,如何保障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枣阳市法院利用“互联网+破产”模式,利用网络多方视频会议系统,成功召开债权人会议13场,既有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而引发的疫情传染风险,又切实保障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高效率、低成本、零接触的线上债权人会议,赢得了管理人、债权人的广泛肯定和一致好评。
同时,借助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实现破产财产线上拍卖常态化,不仅拍卖佣金“归零”,而且提高了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加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
“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中谋划发展,是枣阳法院一直以来秉持的原则。”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利表示,今后,枣阳法院将在探索破产审判现代化道路上不断延续,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