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标的额达600余万元的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推动案件低成本、低耗时,高效解决。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合肥市某建筑公司因在六安市城西承建某项目施工需要,向原告六安市某建材公司采购混凝土,双方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后,原告按约履行供货义务。2021年5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货款6050452.39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然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原告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被告合肥市某建筑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各项费用等合计6534488.39元。
诉前分流
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了解原告诉求及案情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额较大,但双方争议较小,采取诉前调解方式更有助于解决矛盾。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决定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由特邀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高效解纷
诉前调解中心收案后,调解员在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充分听取双方调解意见后,迅速找准矛盾“症结”,并积极邀请法官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共同释法明理。最终,原告主动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顺利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该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仅3天时间,矛盾便得以快速化解。
近年来,裕安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设立驻院“诉前调解中心”,招聘选拔93名特邀调解员,先后与工商联、工会、人民银行等完成“总对总”对接,与六安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4个行业组织、22个乡镇街实现诉调对接,持续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逐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委派特邀调解员或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有哪些优点?
1、程序便捷。调解不像审判必须经历繁冗、严格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解决纠纷的进度,并直接进入争议问题的核心,调解成功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人员专业。主持调解的调解员大多为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警官、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
3、效力确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法院将以法律文书形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4、节约成本。诉前委派调解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也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