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朱来宽)网络游戏《大话西游》红极一时,受到不少玩家追捧甚至为其一掷千金。2015年4月1日,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取得《大话西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登记。然而,有人对这款爆红的游戏动起了歪心思,玩起了山寨。10月14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采取远程视频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宣判了这起侵犯著作权案。该案由副院长孙泳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年底,被告人段某等6人以盈利为目的,商量合作开发《大话西游》网络游戏“私服”,并联系被告人陈某提供技术支持,双方约定被告人陈某分得游戏利润的30%,被告人段某等6人分得游戏利润70%(后将利润的60%分给游戏代理)。后被告人段某等6人共同出资从网上购买《大话西游》的人物、地图、宠物等素材资源,发送给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陈某安排被告人宋某等3人负责“私服”游戏的开发与维护、升级,并命名为《遮天西游》,被告人段某等6人负责游戏的日常运营。
2019年2月,上述被告人在未取得网易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开始运营《大话西游》游戏“私服”《遮天西游》,并通过玩家充值获利,运营期间,被告人段某、王某、黄某、郝某负责服务器租赁、利润结算、帮助反馈解决玩家技术问题等,被告人黄甲、吴某参与分成、未负责具体事务。经鉴定,自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间,该游戏累计非法经营数额为1574.9万余元。
2019年4月,被告人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系侵权的游戏仍缴纳代理费9万元,担任该游戏的总代理,全面负责推广、传播该游戏“私服”。为推广这款山寨版游戏,刘某还通快手、微信、QQ联系发展了李某等9人为游戏二级代理。截至案发,刘某发展的所有下线代理获利最多的23.6万余元,少的也有6.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等20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发行他人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传播并运营“私服”游戏,情节特别严重,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陈某、段某等6人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是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各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部分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众传播并运营“私服”游戏,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各被告人均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50万元;其余被告人判处三年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中14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