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则故事:
某地警察执法时看到违法人员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在抓捕现场,已经掏出一半的警察证又被迅速塞了回去,警察说是孩子父亲的工友,找他有事,忙完了就回来。在警车上,违法人员感动、惭愧、后悔,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秉公执法,有时也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公正无私中带有温度,实现良法善治。对当事人来讲,人性化的执法比冷冰冰的执法,更容易让人口服心服;对周围群众来讲,带有温度的执法比简单生硬的执法,更容易让人感受法治的价值。
建设法治国家,当然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然而严格依法办事,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执法活动都是雷霆万钧式的。我国行政处罚法就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如春风化雨,有时能更好促进法理情相统一,更能实现执法的最终目的。
严格执法的同时,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对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达到这一标准,除了掌握法律法规政策及其精神,更重要的是要心怀对老百姓的感情,站在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比如说,有的地方公路装有限高的标志和挡杆,可还是时不时发生货车被“削顶”的事情。许多司机反映,标志牌设置不合理,等看到时,根本来不及刹车了。试想,如果执法者能站在被管理者角度多考虑一下,实地探察、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牌,给驾驶人员留出更多的准备距离,这样的违法行为将大大减少甚至可以完全避免。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日前,国务院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有关工作正在进行。清理工作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才能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树立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