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数字化改革 提升智慧服务效能
2022-07-02 08:51: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武向军
 

  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司法数字化、智能化,更好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数字化改革,旨在通过数字赋能对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和手段工具进行系统化重塑。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速数字司法质量性变革、效率性变革和动力性变革,全面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进而全面推动技术运用向规则治理、体系重塑和制度建构迈进,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要聚焦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如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际上,公平正义的体现不仅仅在于司法裁判的最终结果,还在于司法服务的过程、效率和质量。如何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要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数字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数字化改革发展为契机,重点聚焦司法服务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加快共享法庭、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平台等系统的迭代升级,努力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在线调解、视频庭审、电子送达、异步审理等服务,进而实现公平正义“触屏可感、触键可得、触手可及”。

  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要聚焦体制机制的规范运行。智慧法院建设不仅仅是法治形态的数字化,更是法治价值体系、制度体系和规则体系的全面重构。而规范性作为现代化治理的核心要素,具有规制、引领和支撑的优势特点,有利于创造最佳的组织精力和经验,从而实现司法制度灵活性的创造与释放。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版)》《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等信息化标准,为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规范性指引。要积极探索智慧法院标准化建设,完善平台建设标准、数据技术标准、应用技术标准、服务管理标准,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等诉讼规则体系规范化运行。

  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要聚焦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智慧法院建设不仅仅是一种技术革命,更是一场技术认识和思维革命,每一名法院干警都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局中人”。要加快培养精通法学理论、信息技术、大数据管理的复合型司法人才,全面提高对数字正义的理解把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要完善“数字揭榜”“数字赛马”等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司法干警的数字认知和数字思维,有效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不断提升司法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服务管理能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要保持理性思维,彰显法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技术辅助性作用,有效规避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等问题发生。

  托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数字化改革是智慧法院建设进程中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牢牢把握数字化改革历史发展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深入推进智慧法院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才能提交一份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的高分答卷!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