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以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集中整治的内容,成立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方法步骤。以问题为导向,以司法作风督查为抓手,以三个“六不得”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司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根据不同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不同的实际,提出了三个“六不得”的规范要求,即诉讼服务人员“六不得”、庭审人员开庭时“六不得”、安检人员“六不得”,以规范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诉讼服务人员“六不得”中,突出提示了“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不得着装不统一、着便装、戴帽子、染彩发、披头散发、佩戴饰物;不得坐姿不端正、仪容不整洁、仪态欠文明;不得斥责、刁难来访群众”等六种违规行为;
在庭审人员开庭时“六不得”中,突出提示了“不得出庭迟到、早退、缺席或随意离席;不得着装不规范、不端庄;不得在审判庭穿、换法袍、审判制服;不得接听电话,不得吸烟、闲聊、打瞌睡、玩手机,不得做与庭审无关的事”等六种违规行为。
在安检人员“六不得”中,突出提示了“不得迟到、早退、缺岗;不得着便装、染彩发、披头散发、佩戴饰物;不得放过丝毫安全隐患、不得遗漏安检细节;不得仪容不整,态度冷横硬推”等六种违规行为。
为了便于检查监督,该院围绕三个“六不得”规范要求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写进《全面改进司法作风工作提示》折叠册,为每一位干警配备了标注本人职务和“法官行为规范八项规定”的胸牌,要求干警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同时把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警示牌和《全面改进司法作风工作提示》发放到每一位干警手中,要求将警示牌置于显眼位置,以便接受监督和自我警醒。
该院把司法作风集中整治的重点放在加大对三个“六不得”的督查力度和督促整改上,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发现问题现场指出现场整改。同时,该院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作为人民法院司法作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把有关整改情况及时向监督员反馈。至六月初,该院已向司法作风廉政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20多条。该院及时落实整治整改措施,对不符合特定岗位行为规范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岗位调整,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有力推动了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