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动涉企纠纷实质性快速化解,帮助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让经济活力不断迸发。
高效“诉前调”孕育“新生机”
“诉前调解既高效便捷,又实质化解了我们小企业的债务危机,帮助我们渡过疫情难关!”某包装机械公司负责人庄某某握着张家港法院锦丰人民法庭庭长蒋晓的手连连道谢。
某包装机械公司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设备配件和材料时通常采取“先发货后付款”的交易模式,疫情影响下因现金流紧张,拖欠多家供应商货款未付。短短几个月内,连续有26家供货商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和违约金。
“疫情期间我们公司资金流动困难,实在拿不出货款……”庄某某满面愁容地诉说着公司的难处。
“如果采取立案、开庭、判决的固有办案模式,审理周期长,而且该包装机械公司将面临案件生效后一次性付款的压力,一旦集中执行,极有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加剧企业破产风险。”蒋晓说道。
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该院依托诉前调解服务平台,启用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指派驻庭调解员全流程跟踪该系列案件,从保障债权实现、兼顾企业发展的共赢角度,做好债权人的工作,根据公司的偿债能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并予以司法确认。
对于暂时存在经济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该院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缓解债务人的资金压力,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采取“活保全”送去“定心丸”
张家港市有江苏省最大的强村群体,护航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该院的一项重要延伸服务。
“对牵涉诉讼纠纷的村集体企业,我们采取诉讼保全强制措施时,要依法尽可能以不影响或少影响企业发展的方式进行,避免对企业发展造成二次冲击。”该院副院长李清泉表示。
张家港市8个村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以1.01亿元的价格收购某包装材料公司名下5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近3万平方米的工业用房。在双方办理资产过户手续期间,因该包装材料公司涉诉,其名下的土地、厂房被查封。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问题,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犯了难:“6000余万元的转让款已经支付了,现在却拿不到土地和厂房,不能投入使用,资产收购风险也会增加,这可怎么办啊!”
得知集体资产经营公司面临的困境后,该院提出由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提供担保换取资产解封的方案,在不影响某包装材料公司对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推进资产收购合同如期履行。
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立即提交了书面担保函,并按照保全金额200万元交纳了保证金,该院依法解除了对包装材料公司的资产查封。市值上亿的土地、厂房顺利完成过户,让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对于保全措施已严重影响企业的工资发放、贷款还款、资产收购的,该院灵活运用财产保全置换手段,在依法保障保全申请权利的同时,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
赋予“宽限期”帮助“喘口气”
“我们坚持严格依法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并重,不仅及时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提升被执行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继续存活能力,实现‘双赢’。”在一处腾退交接现场,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军向记者介绍道。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某医疗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决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某医疗公司的厂房及土地。
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难免受到影响。为避免正常查封导致某医疗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雪上加霜”,该院贯彻落实“有利经营原则”,对某医疗公司采取了“活封”措施,使其在财产被查封到拍卖成交的4个月内可以继续生产经营,同时给予其宽限期用以另寻厂房地址。
某医疗公司找到新厂房后,及时将老厂房中的物品搬离。随后执行法官经现场查验确认后,当场将厂房土地及钥匙交付给买受人。
“法院变‘死封’为‘活封’,帮了我们厂子,更是保住了35人的饭碗。目前我们接到了几笔新订单,已经在生产供货了。”新厂房门口,货车进进出出,某医疗公司负责人顾某某正安排人手进行货物装箱,脸上笑容洋溢。
疫情影响下,涉企执行案件数量有所上升。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查控措施和信用惩戒措施,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