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防有组织犯罪中彰显人民法院责任担当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 兵
2022-06-07 10:00: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作为反有组织犯罪的重要部门,必须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加强预防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做到“五个注重”(注重提高站位,增强预防自觉;注重司法建议,助推行业治理;注重线索排查,促进“打伞破网”;注重协调配合,推进基层治理;注重法治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与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共同筑牢预防有组织犯罪的坚固防线。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非常重要且关键的方面,就是有效预防有组织犯罪。人民法院作为反有组织犯罪的重要部门,必须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加强预防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做到“五个注重”,与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共同筑牢预防有组织犯罪的坚固防线。

  首先,要注重提高站位、增强预防自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就是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该部法律专门对预防和治理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足以体现预防有组织犯罪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做好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必须深化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要紧抓学习培训。党组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了解掌握包括犯罪预防在内的主要内容。刑事审判、执行等部门干警要逐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法条的内涵和精髓,为贯彻执行有组织犯罪预防有关规定打好基础。要紧抓谋划部署。将预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措施,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其他重点任务一同部署、整体推进。要紧抓督导落实。按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规定,将有组织犯罪预防工作纳入人民法院考评体系,以考核推动工作。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促指导,确保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其次,要注重司法建议,助推行业治理。在一些黑恶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行业监管漏洞实施违法犯罪,在特定行业领域内产生重大影响。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措施。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就必须积极参与行业治理,通过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建立健全涉及教育、民政、市场、金融、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电信网络等众多行业领域的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要加强问题排查。对受理的黑恶案件“精耕细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审理中排查与执行中排查相结合、线下排查与大数据排查相结合,多路径、全方位梳理涉及行业监督和治理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要提升建议质量。严格规范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提出的司法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适时组织评比活动,选取优秀司法建议制定规范样例,为下步工作提供指导。要加强跟踪问效。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了司法建议的法律效力,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议后,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反馈。对发出的司法建议加强跟踪,既是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也是工作形成闭环、确保建议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人民法院要建立司法建议台账,逐一明确司法建议发送单位、提出时间、建议内容等,做到“底数清”;要逐案指定专人对接,了解采纳、整改情况,做到“进展明”;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可以采取提请扫黑办督办、书面函询、走访座谈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

  再次,要注重线索排查,促进“打伞破网”。扫黑除恶实践表明,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称霸一方,往往是因为有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帮助。因此,在扫除黑恶势力同时必须同步“打伞破网”,这样才能有效预防产生新的有组织犯罪。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要将严惩黑恶犯罪分子与惩治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结合起来。要强化线索排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受理的每一起黑恶案件均要认真排查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案件审结生效后,要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通过“回头看”再次深挖问题线索。要广泛接受举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运行网上举报平台等方式,方便人民群众举报犯罪。要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对因举报、控告和制止犯罪活动而使本人或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协调有关机关做好保护措施,解决举报者的后顾之忧。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确保“保护伞”线索及时得到依法处理,形成“打伞破网”的工作合力。要强化依法严惩。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人民法院要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分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有效防止再犯。

  第四,要注重协调配合,推进基层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如果基层治理不到位,就会给有组织犯罪提供可趁之机。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些案件看,有的基层组织成员受黑恶犯罪分子腐蚀、从红到黑,有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就必须加强基层治理。人民法院要立足职能,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严防黑恶势力向基层渗透。要及时通报信息。对判决生效的农村地区黑恶案件,要及时将罪犯信息通报给组织、民政等部门,防止其进入村(居)“两委”班子。要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惩治“村霸”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预防犯罪。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其为支点加强与村党组织的协作,完善乡村矛盾预防治理机制,有效防范黑恶势力犯罪在农村地区滋生蔓延。要加强分析研判。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技术手段,对农村地区黑恶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新领域、新手段,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要注重法治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工作,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鼓励社会各界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自身优势,强化法治宣传成效。要加强日常宣传。顺应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既利用好传统媒体,又运用好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实现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的全媒体覆盖。要策划主题宣传。将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人民法院“八五”普法的重点,开展主题宣传,充分揭示黑恶势力的常见手段和严重危害,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共同抵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利用扫黑除恶工作重要部署、取得重大成果等时机,选择“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有效扩大声势影响。要强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案例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举行新闻发布会、开展“法律六进”“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努力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