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失范” 法官指导“规范”
重庆荣昌法院签发首份成渝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02-21 08:3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莉 杜文广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荣昌区法院联合检察院、教委等部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导读

  伴随着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应扮演的角色得到了明确。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怎样将法律中的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落到实处?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发出首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借助成渝两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多角度对当事人周某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全力护航家长“依法带娃”,推动涉成渝两地生活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化、常态化,为成渝经济圈家庭教育质量的总体提升贡献司法智慧。

  误入歧途 少年斗殴

  周某从小随父母生活在四川省某市,后周某的母亲因为工作变动将周某带回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并让其在荣昌上中学,周某父亲仍然在四川工作。周某来到荣昌后,母亲对其学习及生活关心、问询均较少,周某父亲也只是偶尔通过电话了解周某的学习、生活情况。来到新环境后,因生活习惯等原因无法很好融入,加之父母关心较少,周某开始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厮混,时常不回家。

  2020年5月,14岁的周某因带头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拘留10天。周某父母仍未能引起重视,疏于对周某的教育、管理,仅是在电话中粗暴地批评一顿。周某继续与社会不良青年往来。

  2020年12月,周某在酒吧喝酒期间,因不满邻桌人员对其身边女伴多看了几眼,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发展为动手。由于自己一方人数较少不占优势,遂离开酒吧,到外面去寻求别的社会青年共计数十人一起来酒吧“报仇”。酒吧老板见状出面阻止、调解,周某等人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将老板和邻桌客人以及当天在酒吧内的无关人员打伤,其中,两人构成轻伤,三人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周某感到害怕,到公安机关自首,称其只是好面子,想逞威风,教训一下邻桌人员而已,打架是因为喝了酒,一时冲动才犯罪。检察机关最终以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各被害人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父母失职 孩子犯错

  荣昌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到周某所在社区走访发现,其父亲常年不在孩子身边,其母亲开了一个麻将馆,终日沉浸在麻将中,对其生活和学习不管不问。周某的母亲还错误地认为,对孩子最大的支持就是要什么给什么,所以对他的金钱和物质需求从来不吝啬。这一行为也助长了周某游手好闲的坏习惯。周某手里有钱以后,身边不缺“小弟”跟随,经常指挥“小弟们”打架,还有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

  承办法官联系周某的父亲告诉他孩子的行为触犯刑法时,其表现冷淡,并说家庭内部分工就是周某的母亲主管孩子,他主要是在四川挣钱养家,以后在四川给儿子买套大房子,娶个媳妇就可以了。周某的母亲也认为给了孩子钱,让他不愁吃不愁穿就是最好的管教,孩子已经上学了,犯了错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而不是家长没管好。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到川渝两地走访,联合检察机关、司法局等多部门与周某父母进行沟通,最后一致认为,周某的父母在家庭教育上存在严重问题。

  责令受教 父母悔悟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遂决定向周某的父母签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他们限期到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年1月21日,荣昌区法院根据“海棠芳华”守护青少年活动要求,联合区检察院、区教委等部门,启动“以案说教”家庭教育“圆桌谈心会”行动,为周某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为让家庭教育指导更具有针对性,法官事前联系了周某之前生活地,即四川省某市社区的网格员,并在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现场连线网格员,请网格员全面介绍周某的家庭、成长及邻里评价情况,并邀请网格员共同对周某的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周某的家庭成员内部职责、结构等做了全面的剖析,并引导家长自省,明白各自育儿的责任。法院和检察院则从教育子女的法定职责等方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最终,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周某的父母泪流满面,表示对自己的失范行为有了初步认识,并希望专业人员多给予支持,对其具体教养子女多指导,多提供行为方面的指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荣昌区法院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针对周某父母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目前周某的父母已经通过到站和社区观察等多种方式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三次,效果良好。

  ■裁判解析

  创新能动 跨域协同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或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各方到底在合力中扮演什么角色,人民法院又应怎样将法律中的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落到实处是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在深学深悟法律规定的同时,荣昌区法院延续了该部法律的温情,也保留了其应有的“牙齿”。通过督促区人民政府发文,全区在荣昌区法院特色未成年人关爱学校即“爱心学校”的现有基础上,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教委等九部门正式成立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着力推进爱心指导站的建设。本次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就是依托爱心指导站的工作平台,在遵守指导站的工作规范和职责范围的框架内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让在家庭教育失范中的当事人明白,法律中的“依法训诫等措施”并不是无关痛痒的批评教育,是公权力对“家事”的正当介入,既是当面提醒,也是公开警醒。同时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也是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广泛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交叉学科知识,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和亲子教育,并融合普法宣讲等多种功能的全面家庭教育指导,是对失范家庭教育的一次全面纠偏,有效促进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其次,本案的审理,恰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被明确赋予“两中心两地”的战略定位。人民法院应如何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司法力量?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深度开展,两地互联互通、产业融合、群众生产生活更加密切的同时,涉成渝两地生活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也更加突出。荣昌区法院处于成渝经济圈的腹心位置,对于成渝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案首创成渝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仅是对四川地域范围内的一个涉未成年人问题的应对,更是如何增强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协同司法,创新司法理念,在协同发展中谋划人民法院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最好诠释。

  本次指导令的发出借助成渝两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多角度为周某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不仅司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力护航家长“依法带娃”,推动涉成渝两地生活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化、常态化,也为成渝经济圈指导家庭教育质量的总体提升贡献了司法智慧和法院担当。同时也引发了荣昌和四川内江两地司法机关和关工委对跨域婚姻引发的子女抚养和父母赡养等问题的广泛讨论,并制定了相关规则,达成了对相关司法问题的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共识。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