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入法指引家庭教育
2021-11-01 09:51: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学安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前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的焦虑情绪,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这个问题需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双减”本质上是希望家长跳出过去对孩子成绩的过高期盼,关注孩子全方位的成长。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要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双减”入法,充分彰显依法治理的原则和理念。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在“双减”工作需要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的重要关口,国家将“双减”入法,为“双减”持续助力、升温、加码,郑重宣示了誓将“双减”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目前社会上对于“双减”还有徘徊观望、犹豫不决的心态,以至于有些地方因校外培训刚需,出现了“私人家教”等各种怪象。“双减”入法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的具体条文和明确规定,使“双减”工作在国家层面有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强力支撑,充分彰显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理念。有了法律做后盾,基层执法的强制力、执行力、威慑力将会增强,各地推进“双减”工作的效果也会更好。


责任编辑:刘泽